第六十五章 元芳的缘(1 / 2)

嘶!

好痛!

这是李元芳醒来的第一感受。

左臂上的旧伤像被火钳烙着,左腿更是整条都麻木了,只有膝盖以下一阵一阵地抽痛,仿佛有人在用钝刀慢慢剐他的骨头。

他试图睁开眼睛,眼皮却沉得像灌了铅,费了好大力气才撑开一条缝。

入目的是一面土墙。

墙是夯土筑的,刷了白灰,日子久了有些发黄发黑,但还算平整。

屋顶是木梁搭的,铺着茅草,几缕阳光从草隙间漏下来,落在他的脸上,暖融融的。

他躺在一张竹榻上,身上盖着一床粗布被子,旧是旧了些,但洗得乾净,有股皂角的清淡气味。

左臂被布条缠得严严实实,左腿也用两块木板夹着固定住了,敷着黑褐色的草药,散发出苦涩的药味。

李元芳转动脖子,打量四周。

这是一间小屋子,靠墙摆着几张木凳,一张矮桌,桌上一只粗陶碗,碗里有半碗水。

墙角堆着些乾柴和农具,门是半掩着,吹进来的风带着草木的气息。

有鸟叫,有虫鸣,还有远处隐约的溪水声。

他脑子里最后一幕画面,是断崖在眼前急速缩小,然后是剧痛,然后是什么都不知道了。

有人救了我。

他想。

但这念头刚冒出来,下一瞬,他的手已经下意识地摸向腰间——刀呢?!

他浑身一僵。

那把刀跟了他七年,刀柄的缠绳被他磨断过三次又重缠了三次。

刀不在身上,就像少了一只手。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

进来的是一个姑娘,大约十六七岁的年纪,穿着一身青布衣裙,头发用一根木簪随意绾着,露出光洁的额头。

她的脸庞瘦瘦的,肤色是那种常年在户外干活晒成的麦色,五官算不上多好看,但那一双眼睛,真好看!

看人的时候带着点小心翼翼的关切。

她手里端着一只粗瓷碗,碗里冒着热气,是粥。

见李元芳睁着眼,她先是一愣,随即露出惊喜:

「你醒啦?」

声音清脆,带着这一带常见的口音。

李元芳盯着她看了又看,确定这姑娘身上没有杀气,才开口:

「这是哪里?」

「这是伏牛山南麓,」姑娘走到榻边,把粥碗放在矮桌上,「我家就在山腰上,前后都没什么人家。我爹前些天进山打猎,在一条山涧边发现你的。你浑身是伤,衣裳都碎了,我爹把你背回来的时候你还烧得厉害,昏了整整六天。」

六天。

李元芳算了一下日子——他跳崖是在七月二十五。那么现在,已经是八月初一了。

「你爹呢?」他问。

「下山去了,换点盐和布。」姑娘说着,又打量了他一眼,「你渴不渴?先喝点水,这粥还烫,待会儿再喝。」

她从桌上拿过那只粗陶碗,小心地递到他嘴边。

李元芳本想自己接,可左手抬不起来,右手才稍稍一动,左臂的伤就扯得他倒吸了一口冷气。

姑娘连忙说:

「你别动,我来。」

她没有嫌麻烦,一手扶着他的后颈,一手把碗沿凑到他唇边。

李元芳就着她的手慢慢喝了半碗水,嗓子总算舒服了一些。

「外面……」他顿了顿,「近来可有什么消息?」

姑娘的动作顿了一下,脸上的神情变得有些复杂。

她把碗放回桌上,沉默片刻,才低声道:「乱起来了。」

「什么乱起来了?」

「黄巾。」姑娘有些惶恐,「就这几天的事。我爹下山换盐的时候听镇上的人说的——说巨鹿那边有个叫张角的,带着几十万人造了反,各地都有人响应,杀了不少官老爷,好多县城都破了。我们这山里还算太平,没人打上来,可山下……山下已经不太平了。」

她说完,抬眼看了看李元芳,似乎在等他反应。

李元芳闭上了眼睛。

八月初一。

他跳崖是在七月二十五。也就是说,他昏迷的这六天里,张角果然发动了。

外黄分坛的情报没有错,八月初三这个时间,李孜已经拿到了,也应该已经带着人撤出陈留了。

他不知道李孜现在在哪里。

陈留?

还是已经在南迁的路上?

又或者已经到了荆州?

但这些念头只在他心里转了一瞬。

他现在的身体,别说赶路,连坐起来都困难。

「多谢。」他睁开眼,看着那姑娘,「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姑娘被他这么一本正经地道谢,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低着头摆了摆手:

「谁见了都会救的,不用谢。你……你先养伤,粥我放这儿,凉了也能喝。我出去劈柴了。」

她转身快步出去了。

脚步声在门外停了一下,然后又渐渐远了。

李元芳望着她离开的方向,忽然留意到一件事——她从头到尾没有问他的名字,也没有问他为什么浑身是伤躺在山涧里。

要么是她根本不在意,要么是她爹交代过别多问。

他更倾向于后者。一个能独自进山打猎丶在乱世中把陌生人背回家疗伤的山民,不可能是个蠢人。

——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

李元芳的伤恢复得很慢。左臂那道旧伤本就没好利索,跳崖时又撕裂了,新伤叠旧伤,哪怕每天换药,也得好些日子才能长合。

左腿更麻烦——那块化脓的伤处在坠崖时撞到了石头,肿得老高,姑娘的父亲用烧酒给他清洗了伤口,又敷了几种山里的草药,才把脓逼出来。

但骨头有没有裂,谁也说不准,只能躺着静养。

前五天他几乎下不了榻。

大小事情都是那姑娘照料——喂饭丶换药丶扶他翻身丶端屎端尿。

她做得利落,不扭捏也不抱怨,偶尔还会跟他说几句话,都是些山里的闲事,什么后山的板栗该熟了,什么溪水边的野柿子被鸟啄了一半。

李元芳话少,大多数时候只是听着。

但也记住了她的名字——她叫沈青禾,她爹叫沈大山,是个猎户,在山腰住了大半辈子。

沈大山是个四十来岁的汉子,满脸风霜,背有些驼,可一双胳膊粗得像树桩,力能搏虎。

他救回李元芳那天,只在他榻前站了片刻,看了他身上的伤口和手上的老茧,便对女儿说了句「好好照顾」,再没多问半句。

直到第三天,父女俩在灶间吃饭时,沈大山才隔着门板说了第一句跟伤势无关的话:

「你是练刀的人。」

李元芳躺在榻上,沉默了几息,应道:

「是。」

「练刀的人大多命硬。」沈大山说,「好好养着,养好了再说。」

这就是全部的对话了。

李元芳从此不再解释自己的来处。

沈大山父女也不问。

三个人在同一间屋檐下生活,竟自然而然地达成了一种默契——不谈过去,不问将来。

只有一次,沈青禾给他换药时,不小心碰到了他腰侧一道旧疤,那疤横贯腰腹,看得出是利器所伤,很深,当时必定凶险。

沈青禾的手指在那道疤上停了一瞬,轻声问:

「疼不疼?」

李元芳说:「忘了。」

沈青禾没有再问,但她换药的动作轻了许多。

——

到了第八天,李元芳终于能拄着一根木棍站起来走路了。

左腿还是使不上劲,每走一步都牵扯着伤处,疼得他额头上直冒冷汗。

但他这个人最不怕的就是疼——过去的十几年里,他挨过的刀比吃过的饭还多,这点痛还撑得住。

他拄着棍子慢慢挪到门口,推开半掩的木门,外面是个不大的院子。

院墙是石头垒的,不到人高,墙头上爬了些南瓜藤,黄花开得正旺。

院子一角搭了个鸡棚,几只老母鸡咕咕叫着在地上啄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