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余烬(2 / 2)

刑辩双雄 书包仔 2906 字 1天前

沈牧之没说话。

「沈律师,你帮我找到他。我坐牢了,我出不去。你帮我找。」

「我会。」

陈旭的眼泪流下来了。他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他没有擦,让它流。

法警敲门,时间到了。陈旭站起来,走到门口,停了一下,没有回头。

「沈律师,谢谢。」

「不用谢。」

门关上了。沈牧之坐在会见室里,日光灯嗡嗡响。他不知道自己刚才那句话算不算承诺,但他知道陈旭信了。他信了,就会等。在监狱里等,一天一天地等,一年一年地等。等到他出去,等到他找到那个人。他不知道那个人的名字,只知道那个人在外面。那个人有名字,在李明手机的通讯录里,在转帐记录的收款方帐户里,在公司注册信息的股东名单里。

沈牧之回到事务所,秦墨在门口等着。他靠在车门上,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信封,鼓鼓囊囊的。

「技术科导完了。李明手机的通讯录丶微信聊天记录丶银行流水。你看这个。」他从信封里抽出一张纸,A4纸,列印着一行银行流水记录。收款方:城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用途:项目协作费。金额:八十万。付款方:周志强名下那家建材公司。

「八十万?」

「对。案发后三天转的。」

沈牧之看着那行记录。案发后三天,陈旭自首的第二天。他转了八十万给了李明的公司。不是「清乾净」,不是「处理掉」,是一个具体的丶可以查证的丶无法解释的数字。

「这八十万,李明怎么说?」

「他说是项目协作费。问他什么项目,他说不清楚。问他为什么案发后三天转,他说周志强之前忘了。」

「技术科查了那个劳务公司的帐户流水吗?」

「查了。收到八十万之后,第二天转出了五十万。收款方是张旭——张国栋的侄子,在城北开了个小超市。剩下的三十万分两笔转给了刘大成和王建军的家属。孙梅的没给,她没家属。」

沈牧之闭上眼睛。八十万,四个人。每个人该拿二十万。张国栋的二十万给了他侄子,刘大成和王建军的给了家属。孙梅的没给。孙梅的钱,周志强已经按月打给她了。养着她,每月五千,打了一年多。她活着,钱就按月汇;她死了,没必要再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