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的日子到了。秦墨到法院的时候,门口已经围了不少人。有记者,有看热闹的,有赵小曼生前的同事和朋友。他穿过人群,走进大厅。沈牧之站在走廊尽头,穿着律师袍,手里拿着一个文件袋。
「紧张?」
「不紧张。是沉。」
两个人一起走进法庭。旁听席已经坐了七八成。赵小曼的母亲坐在第一排,头发全白了,穿着一件黑色的棉袄,手里攥着一块手帕。她旁边坐着一个年轻女人,扶着她的胳膊。孙强坐在旁听席中间,低着头,不敢看任何人。周志强的律师坐在最后一排,翻开笔记本,等着。
法官走进来,全体起立。法槌敲了一下。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
侧门开了。第一个走进来的是陈旭。他穿着深蓝色的夹克,没有穿号服,头发剃短了,脸上的伤疤已经结了痂,粉红色的,在脸颊上蜿蜒着。他低着头,走到被告席,坐下。第二个是李明。他的头发也剃了,比陈旭更短,像刚入伍的新兵。他走到被告席,没看任何人。第三个是赵志远,他的脚步更沉,每一步都像是把钉子踩进地板里。第四个是张国强,最瘦的一个,低着头。
四个被告人一字排开。旁听席上有人低声哭,法警敲了一下桌子,声音压下去了。
审判长翻开卷宗。「本案系城北化工厂四名被害人被杀案。被告人陈旭对杀害四名被害人的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其行为系为妻复仇。被告人李明丶赵志远丶张国强被控窝藏丶包庇丶帮助毁灭证据等罪名。今天,本庭将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站起来,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短发,声音不高,但每一个字都很清楚。念了十几分钟,从赵小曼的死念到陈旭的复仇,从出租屋的杀人现场念到化工厂的抛尸地点。念完之后旁听席上很安静,没有人说话。
审判长看着陈旭。「被告人陈旭,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吗?」
陈旭站起来。他的声音不高,但每个字都说得很清楚。
「没有。人是我杀的。四个人,都是我杀的。」
旁听席上有人哭出声。法警又敲了一下桌子。
审判长看着沈牧之。「辩护人,你对起诉书有什么意见?」
沈牧之站起来。「被告人陈旭对杀害四名被害人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辩护人认为,本案的起因——赵小曼的死亡——与本案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其犯罪动机具有从轻丶减轻处罚的情节。具体的辩护意见,辩护人将在法庭辩论阶段详细阐述。」
审判长点了点头。「公诉人,请开始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