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供词(1 / 2)

刑辩双雄 书包仔 2885 字 2天前

李明的第三次提审,秦墨没有通知沈牧之。他一个人坐在审讯室里,把照片一张一张铺在桌上。不是摔,不是扔,是铺,像在摆牌。李明被带进来的时候,脚步比上次沉。他坐下来,手铐在桌面的铁环上叮当响了一声。他没有看秦墨,看着桌上那些照片。赵小曼在河边,李明在出租屋门口,孙梅在银行柜台前填汇款单。他都知道,每一张他都看过,每一张他都锁在铁盒子里。他知道有人拍这些照片,知道那个人把照片寄给他。他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但照片里的人是他,车是他的,时间是案发当晚。他不能再说是车被别人借走了。

「李明,周志强为什么养着孙梅?」

李明的嘴唇动了一下。「她是周志强的人。」

「她是你的人?还是周志强的人?」

「她是周志强的人。但她是张国栋介绍的。张国栋是我管的。他们四个都是我管的。周志强让我管他们,给活干,给钱花。」

「什么活?」

「拆迁。清场。客户有纠纷需要调解,他们去调解。」

秦墨把一个黑皮笔记本推到李明面前。周志强不需要自己动手,李明是他养的执行者。李明手下那批人,张国栋丶刘大成丶王建军丶孙梅,是李明的下线。活干完了,任务完成了,那批人知道的太多了。

「孙梅的汇款,是你让周志强打的?」

「不是。是他自己打的。他说女人要哄。打钱比说话管用。」

「今年一月为什么不打了?」

「周志强说不用打了。她不缺钱了。」

「她死了,当然不缺钱了。」

李明低下头。手铐在桌面上磕了一下,是抖,不是故意磕的。

「李明,那四个人不是意外死的。陈旭杀了他们。陈旭的地址你给的。」

「不是。我不认识陈旭。」

「你不认识陈旭,你认识赵志远。赵志远认识陈旭。地址是赵志远给陈旭的。赵志远的地址是你给的。」

李明的手停了一下。「赵志远不认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