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再来看看证据这一块。」
「针对带有『指名道姓辱骂』内容的视频数量,治安方面采用了一刀切的形式,把所有帐号中的全部视频,统统归纳进了清单,这显然属于....统计失真。」
「我抽看了不同时间点的10个视频,其中有7个都是在揭露事实,控诉自身所遭遇的不公,并无直接辱骂他人的内容。」
「而对于冯越在案发之前的所作所为,治安方面完全没有任何的调查动作。」
「包括对方在网上发布,针对段承业的『污蔑丶辱骂』的视频丶以及他在公司群里编造的那些不实言论,明显存在?了隐匿丶选择性提交证据?的嫌疑。」
「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治安机关负有客观收集有罪与无罪丶罪重与罪轻证据的法定义务。」
「而选择性的调查,提交证据,则违背了『以事实为根据』的基本原则。」
「《刑法》第399条,徇私枉法罪。」
「若侦查人员明知证据能证明嫌疑人无罪而故意隐匿,导致错误追诉,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此,我方将保留追究办案人员责任的权利。」
刚才是申请『立案监督』,现在又准备控告人家徇私枉法......
没完了这是!
不仅安妮的脑子更疼了,就连她那个同事也给『惊』着了。
太狠了!
这针对治安方面的心思,那是一波接着一波啊!
一个搞不好,说不定真能将人给拉下马。
哪怕不行,也绝对讨不到好。
不得不承认....律师这个职业,在『借题发挥』这一点上,确实具有很大的优势。
碰到难缠的,一旦发现漏洞,就会拼命往里钻,将宽度丶深度给拉满,毫无边际可言。
不弄个千疮百孔,誓不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