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雪下到第十三天,老秃岭的安静被碾碎了。
山外来了人。
不是逃荒的,不是本村的,是三个真正吃猎人饭的汉子,开着一台快散架的手扶拖拉机,一路碾着雪,闯进了靠山屯。领头的叫张老鬼,四十多岁,满脸刀疤,早年在大兴安岭打过熊,手里攥着一把双管猎枪,枪身油亮,膛线磨得锋利,腰上还别着一把剔骨尖刀。
他们不是来救人的。
是听说这片山饿疯了,狼瘦得跑不动,想来杀狼丶扒皮丶卖钱。一张完整的东北狼皮,在山外能换半袋白面,够一家人活过冬天。
拖拉机刚停在村口,张老鬼一脚踹开老支书家的破门,枪口往炕沿一戳,嗓门炸得满村都颤:
「老头,这山的狼在哪?老子来帮你们除害!」
老支书缩在炕角,脸白得像雪,一句话不敢说。
全村人都知道,把狼的踪迹说出去,不是除害,是破契——打破那匹黑雪狼王定下的生存规矩。一旦契约碎了,狼不再留活路,靠山屯这十几口人,一夜之间就得被啃得骨头都不剩。
可张老鬼手里有枪,人狠,心黑,是饿疯了也敢杀人的主。
僵持到天黑,老支书没吐一个字。
张老鬼冷笑一声,带着两个手下,直接住进了村部,把仅剩的半袋土豆丶半捆乾柴全抢了过去。他放了话:
「明天一早进山,找不到狼,我就把这破村烧了。」
整个靠山屯,陷入了比饿死更恐怖的恐惧。
而这一切,没逃过一双眼睛。
黑雪狼王,就在村外那棵枯榆树上,蹲了整整一夜。
它能嗅出人身上的杀气丶贪婪丶血腥气,能看穿人心底最脏的欲望。
它知道,这不是本村那些饿软了的百姓,是来抢命丶来破局丶来摧毁它秩序的屠夫。
这是它成为王后,第一次遇上真正的对手。
不是饥饿,不是严寒,是带枪丶有经验丶敢下死手的人类猎手。
天刚蒙蒙亮,张老鬼三人就扛着枪进了山。
雪地上,狼群的脚印清晰可见,一路往黑松林深处去。
张老鬼咧嘴笑:「饿疯了,连藏脚印都不会了,今天赚大了。」
他不知道,那些脚印,是狼王故意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