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又是普鲁士?」他咂了咂嘴,「你这人身边到底围着多少间谍?」
「普鲁士蓝只是颜色,和间谍……唉。」
理察懒得解释化学反应的沉淀和间谍的关系,他把滴管放回墨水瓶,重新塞好塞子。
其实他心里清楚,研究尖端科技必然引来他国的间谍,就像车子跑得越快,身后扬起的灰尘就越重。
洛根没有被普鲁士这个词带偏,他盯着放大镜,又问了一个更具体的问题:「可是,这上面的氰化物,又是怎么进到安德鲁嘴里的呢?他总不可能舔你的放大镜吧?」
理察低下头,解释道:「把无水氰化物溶解在某种有机溶液里,涂抹在放大镜的边框上,一旦有人对着它哈气……呼出的水蒸气和二氧化碳会与氰化物反应,生成氰化氢气体。只要浓度够高,吸入两口就足以致命。」
洛根咽了一口唾沫,他不是没见过毒杀案,但用这种方式的他还是第一次见。
理察的脊背一阵阵地发凉。
这件谋杀很显然是针对他的,凶手把氰化物涂在自己办公室的放大镜上,等着他拿起对着哈气,然后在几秒钟内倒下。
但他没有用放大镜的习惯,这只铜边框的旧物在书桌上摆了大半年,他几乎没有碰过它。
他眼睛好,在现代养成的阅读习惯让他没有用放大镜的需要,这只放大镜在他手里,更像是一个手把件,偶尔拿起来在掌心里转两圈就放回去。
理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自己在二十一世纪养成的那些在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习惯。
但安德鲁没有,他是被误杀的。
他回想起那些被他随手放在放大镜旁边的三明治和咖啡杯,每一次那枚涂着氰化物的镜框都离他的食物不到一尺,他不禁打了个冷战。
做这件事的人,显然了解这间工厂和办公室的布局,但他不了解理察,他以为理察会像寻常那些在灯下伏案疾书的人一样使用这只放大镜。
他刚要开口,门被推开了。
一个穿制服的警察站在门口,脸上挂着藏不住的兴奋。
他朝洛根敬了一个礼,声音洪亮而急促:「报告!洛根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