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一个字,杀!(1 / 2)

宛城营的军旗已竖起。

一千二百余名军士皆着汉军衣甲,队列齐整,目光灼灼地瞧着那面黑底红字的「宛」旗在风里猎猎作响。

刘封龙行虎步走出大帐,所有人的目光都聚过来。他径直走到帐前事先备好的长案前。

案上铺着一张约莫丈许长的白帛卷轴,边角以镇纸压住。旁边搁着笔砚,墨已经研好。

刘封却未拿笔,他伸手握住腰间佩刀刀柄,呛啷拔出佩刀。刀锋擦过鞘口的声音在帐前回荡。刀身映着日光,像一道流淌的火。

刘封将长刀横在身前,左手握住刀刃,缓缓划过。血从指缝间涌出来,顺着刀锋往下淌。

刘封收刀回鞘,将左手按在白帛正中央。

一个血手印。

他将左手收回,低头瞧着那片血迹,忽然伸手抓起笔。不似文人握法——他五指攥住笔管,像攥刀。笔锋饱蘸浓墨,重重落在白帛上。

不是什么四六骈体,也不以天命陈述开头。

只有一个字。

「杀。」

笔画如刀砍斧凿,墨迹字那个血手印上碾压过去,和血混在一起,在帛面上洇开一种诡异的颜色。

刘封将笔一掷,笔落在地上,滚了两圈,墨汁四溅。

「这他娘的就是讨曹檄文!」他的声音在帐前里炸响,远远传开。

「我刘封未假节钺,给不了尔等印信官职。但我有一句话,告诉尔等,也告诉那些尚在深山为寇的南阳人:他日攻破许昌攻破邺城,曹仁之肉,你我分食之。曹操之皮,你我分寝之。」

邓艾心中暗佩刘封治军手段,却未有丝毫迟疑。他大步走到长案前,拔出腰间短刀。

刀锋划过掌心,血涌出来。

邓艾将手掌重重扣在那个龙飞凤舞的「杀」字旁边,位置不偏不倚,紧挨着刘封的血手印。然后他转过身,面向那一千二百余名汉子,亦缓缓举起那只血淋淋的手。

卫峥第二个走上来。他咬破手指时浑身都在发抖,不是因为疼。他将手按下去时,眼泪终于夺眶而出。一年多来,从宛城地狱里爬出来,带着几百残兵在山里吃树皮嚼草根,被这世道追得像野狗。重重经历涌上心头,卫峥的血手印和那个「杀」字紧紧烙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