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召回名单,急报入京【4200】(2 / 2)

他在心里暗暗啧了一声。

三司会审的结果,给出了两个处置方案,供他圣裁。

其一,以大不敬论罪。

吴居厚身为吏部尚书,接内降旨意而不覆奏,擅自拒旨,且言语倨傲,有藐视君上之实。

按《宋刑统》,大不敬属十恶之条,罪在不赦。

当革职夺爵,流三千里,编管远恶州军。

其二,以违制失仪论罪。

吴居厚虽有抗旨之实,然其本意在于恪守章程,并非心存悖逆。

且其为官多年,于吏部任上多有建树,功过相抵。

当降职三等,发往外路州军差遣,以观后效。

大不敬,革职流放。

违制失仪,降职外放。

两个选项摆在面前,看似让他这个皇帝自己选,实则曾布早已算准了一切。

若是依大不敬论罪——那便太重了。

吴居厚虽有过,却罪不至流放三千里。

若真这么判了,满朝文武会怎么想?

天下士林会怎么议论?

一个吏部尚书,就因为一句有待商榷的话,便落得个流放编管的下场。

这传出去,他曾布便是酷吏,便是借天子之刀杀人,便是公报私仇。

那些新法派的官员,那些章惇的门生故吏,全都会把矛头对准曾布。

他曾布担不起这个骂名。

可若是依违制失仪论罪。

那便轻了。

降职三等,外放一任知州,过几年还能调回来。

吴居厚这条命保住不说,仕途也未必就此断绝。

对新法派而言,这个结果虽不甘心,却也勉强能接受。

而他自己,既遂了皇帝拿掉吴居厚的心意,又不至于把事情做绝,给自己留了几分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