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那头很安静。不是沉默,是一种屏住呼吸的安静。王芳没有说话,她只是在听。过了几秒,沈牧之听到一声很轻的呼气,像是憋了很久的一口气终于吐出来。
「谢谢您,沈律师。」
「不用谢。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我想找工作。孩子送托儿所。庇护所的老师说可以帮我介绍。」
「好。需要我做什么,随时打电话。」
「好。」
挂了电话。街上有人在按喇叭,一声长一声短,此起彼伏。沈牧之站在那里,听着那些喇叭声。遥远的,近处的,交织在一起,像这座城市的脉搏。
下午,郑远来了一趟事务所。他穿着一件深色的夹克,手里拎着两杯咖啡,站在门口,没有进来。
「路过,顺便看看你。」
「进来坐。」
郑远走进来,把一杯咖啡放在沈牧之桌上。美式,不加糖不加奶。沈牧之的口味。他记得。
「张德胜的案子,要是早点有这个证据,他能判更重。」
「多早算早?」
「第一次报警的时候。当时的出警民警要是做了笔录丶拍了照片丶调了监控丶通知了法医验伤,张德胜早就进去了。王芳也不用忍三年。」
「第一次报警的时候,出警民警说是家务事。」
郑远没有说话。他低下头,看着手里的咖啡杯。杯盖没揭,热气从杯口的小孔里冒出来,在他下巴底下飘成一片薄雾。
「沈律师,你知道我第一次办家暴案是什么时候吗?」
「不知道。」
「十年前。一个女的,被老公打断了三根肋骨。她报了警,我起诉。开庭的时候,她翻供了。说不记得是谁打的,也许是摔的。案子撤了。」他停了一下。「她老公在旁听席坐着。他一直在看她。」
沈牧之端着咖啡杯,没有喝。
「后来呢?」他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