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说可以考虑不起诉。李强需要写一份悔过书。」
「不起诉是什么意思?他不用坐牢了?」
「如果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他就不用坐牢。也没有案底。」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然后传来一个声音,不是哭,是那种把所有的气都从肺里挤出来才发出的声响。沈牧之没有挂电话,等着。过了大概有一个世纪那么久,那个声音终于变成了一句话。「谢谢您。谢谢您。等着,我让他写,今天写,写完就送过去。」
沈牧之挂了电话,把烟抽完,按灭,扔进垃圾桶。他上了车,没有回事务所,没有去法学院。他去了李强所在的看守所。再次会见。
李强比他第一次见的时候更瘦了。号服空荡荡地挂在身上,像借来的。他的眼睛还是很暗,但看到沈牧之的时候,亮了一下。不是因为沈牧之带来了好消息,是因为有人来看他了。
「沈律师。」
「坐。」
沈牧之坐下来,把笔记本打开。
「检察院可以考虑不起诉。」
「不起诉是什么意思?」
「就是案子在检察院阶段就结束了。你不会被起诉到法院,不会判刑,没有案底。」
李强的眼睛亮了。那种亮不是手电筒的光,是蜡烛被点燃的光,很微弱,但确实是光。
「真的?」
「真的。但你需要写一份悔过书。要手写的,写清楚你做了什么,为什么错,以后怎么做。」
「我写。现在写?」
「不急。回去好好写。写好交给我。」
李强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手很瘦,骨节突出,指甲剪得很短。那是一双干活的手,不是偷东西的手。
「沈律师,我能回家吗?」
「能。等检察院的决定。」
李强没有再问。沈牧之站起来,合上笔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