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案子结束后,沈牧之在事务所里安静了几天。没有人来找他,没有电话响,门铃也没响过。他每天泡一壶茉莉花茶,喝着,看卷宗,偶尔站在窗前看街上的行人。这样的日子不多,他很珍惜。
第四天,门铃响了。沈牧之放下茶杯,走过去开门。门口站着一个年轻女人,二十七八岁,穿着一件灰色的羽绒服,头发散着,没有扎起来。她手里抱着一个孩子,小孩两三岁的样子,睡着了,小脸贴在她肩膀上,呼吸很轻,嘴唇微微嘟着。女人自己站着,整个人缩在羽绒服里,脖子缩着,肩膀向内收,像怕冷,又像怕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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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牧之注意到她的嘴角。左边嘴角往上,有一块青紫色的淤血,粉底没盖住。粉底本身涂得很厚,但淤血更厚,从皮肤底下透出来,暗色的,边缘泛黄。不是新伤,是旧伤上又添新伤。
「沈律师?」
「我是。」
「我叫王芳。我想离婚。我老公打我三年了。我想让他坐牢。」
沈牧之让开门口。「进来。」
王芳走进来。她走得很轻,每一步都像是在试探地板会不会发出声音。她抱着孩子,走到沙发前站着,没有坐。
「坐下。」沈牧之说。
她坐下了。孩子没醒,换了个姿势,把脸埋进她脖窝,又睡过去了。沈牧之倒了一杯水放在她面前,她没有端,双手抱着孩子,腾不出手。
「孩子多大了?」
「两岁半。」
「男孩女孩?」
「女孩。」
王芳低头看了一眼怀里的孩子。小女孩的脸被压变了形,嘴巴歪着,像在做梦。皮肤很白,比她白,乾净得像没晒过太阳。
「你老公打你,打多久了?」
「三年。」她顿了顿,「从怀孕开始。第一年打,我忍了。第二年打,我忍了。第三年,他连孩子一起打。」
沈牧之的手指在桌面上停了一下。「报警了吗?」
「报过。去年报过一次。派出所来了,他说我们夫妻吵架,家务事。警察说了他几句,走了。后来他打得更凶。说我报警让他丢人了。」
「有伤情鉴定吗?」
「没有。我当时不懂。后来他打完,等伤好了再打我。一次接一次,来不及去鉴定。」
「有照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