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审案 惩恶(3k5)
江都县衙离着盐院不远,出了门往西过两条街就是。
林景桓赶到的时候,正有衙役在敲着门口的升堂鼓。
这是在告诉民众,衙门正在公开审案,并且欢迎旁听。
而街上路过的百姓中有那得闲的,好事的,也真就三五成群地在往县衙里走着,言语中还满是稀奇,说这次「两造」①里听说竟有个女子。
这就开庭了?
我不是让林武去说了,等我先私下拜会过江都县县令再来应诉吗?
林景桓听得微微皱眉,看向了迎上前来的林武。
林武会意,忙小声回道:「沈姑娘说,江宁县县令和江都县县令原是同年,如今已写了一封书信在,让开释沈姑娘并断还沈父另行择婿,所以就不用再麻烦大爷了。」
林景桓近来已经了解清楚,沈宛玉原是常州贡生沈大年之女,因其父在扬州坐馆的时候将其许给了总商张氏为继室正房,所以便从常州来到扬州成亲。
可总商张氏却不张灯结彩,择吉过门,而只肯用一乘小轿将其抬入,之后更说是纳妾而非娶妻。
沈父拿着白纸黑字的婚书告到了县衙,江都县最后却判的是,「沈大年私送其女上门,显系做妾可知」。
后因沈父不服,江都县又以其是个「刁健讼棍」为由,一张批,两个差人,就押解他回常州去了,更判令沈宛玉合当入张家为妾。
当时沈宛玉在客栈里听到风声,因就打点了包袱逃出了城,又担心张家会派人去常州追索,以及故乡人家耻笑,索性就仗着诗才绣工去了南京,以图得些缘法洗刷冤屈。
而江宁县县令之所以愿意写信帮她说情,除了有吴少卿的情面在,也确实是因为沈宛玉的才情。
但说有多么上心,那倒也说不上。
若不然,沈宛玉也就不用再被押还江都了,林景桓也就不会在回扬州的时候正撞上她了。
至于江都县县令,既能徇私一次,自然就能徇私两次。
何况,当权者轻易是不会自己纠错的,除非有足够的外力。
显然,普通的同年之情,还算不上足够有力。
偏偏,这个沈宛玉能主动找那吴少卿求助,却又干分抗拒自己帮忙。
林景桓无奈地摇了摇头,抬步走进了县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