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第二款之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的明确表示。」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台湾小说网解书荒,??????????.??????超靠谱 】
「具体方式有书面公证丶诉讼丶口头表达丶以及实际管理遗赠财产。」
「作为受遗赠人,张秋月曾经于9月14日,遗赠人的葬礼上,亲口对所有法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表示过.....一定会妥善处理丶保管受赠财产。」
「针对这一点,我方已经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录音证据。」
「是张秋月和其他两位法定继承人,唐宗良和程美菊的对话。」
「不过刚才原告人王安娜否认....她在葬礼当天并没有听到相关话语。」
「鉴于争议比较大,又无法起到根本决定性作用,因此我方决定临时调整举证顺序,暂时搁置这一份录音证据,但保留举证的权利。」
卢小悠一说完,便把目光看向了审判席上。
这是双方基本的诉讼权利,王阳没有反对的理由。
当即便开口回道:「允许....」
金胜听到两人这番应答后,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笑意。
早料到会这样了。
他们提交给法院作为证据的这份录音,其实经过了剪切,只有上半段,没有下半段。
之所以还会提交,那是在『唬人』,想让金胜看到后心有忌惮,会分出大量精力去设法应对,或者答应『和解』,放宽条件。
昨天的电话跟今天在法庭门口说的那些,不就是想进一步试探,看看效果如何吗?
但很可惜....他们根本不知道,张秋月和唐柔那天去找『二来』套话的内容,全都被客厅角落的监控给拍了下来。
现在这段视频,正静静躺在『某人』的笔记本电脑里。
收到法官回应,卢小悠在收回目光的同时,顺势瞟了一眼金胜这边,结果却收到了一个调皮的『Wink』。
一时间,让她有点小小的发愣。
这是在调戏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