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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号摊位的鲈鱼,七号摊位的排骨,十二号摊位的豆腐,还有——”

“够了,”言回鹊走过来,蹲下身,和坐在沙发上的正华平视,“我跟你说过了,你想吃什么,我让专人去买,每天新鲜送上门,比你亲自去菜市场买的还要好。”

“那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正华想了想,说:“你让人买的鱼,不是我自己挑的。”

言回鹊深吸一口气。

“你想吃鱼的时候,我陪你去菜市场挑,行不行?”

正华看着他,那双平淡的眼睛里终于有了一点波动。

“你?”

“我。”

“你认识三号摊位的老板吗?”

“……不认识。”

“你不认识他怎么知道哪条鱼最新鲜?”

言回鹊的太阳穴开始跳了。

“我可以学。”

正华歪了一下头,打量了他三秒,然后说:“你穿着十万块的衬衫去菜市场挑鱼?”

言回鹊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衬衫——今天是件浅蓝色的,袖扣是白金镶边的,确实不太适合去菜市场。

“……我可以换一件便宜的。”

正华又看了他三秒,然后站起来,继续往纸箱里装东西。

“行吧。”他说。

言回鹊愣了一下——“行吧”是什么意思?

“你同意了?”

“嗯,”正华把最后一个锅放进纸箱,“但是每周至少去一次菜市场,我要亲自挑。”

“好。”

“还有老张馄饨,每周至少吃两次。”

“好。”

“王家小笼包——”

“每周至少吃一次,我知道。”言回鹊站起来,低头看着正华的头顶——发旋处有一小撮头发翘着,像只不太服帖的呆毛。

“还有什么?”

正华想了想,摇了摇头,“暂时没有了。”

言回鹊松了口气,然后他注意到客厅角落里有一个旧书桌,桌上有一个抽屉,抽屉上挂着一把小锁。

“那个抽屉里是什么?”

正华看了一眼,“没什么。”

言回鹊没再追问,他帮正华把纸箱搬上车——其实也没什么东西,衣服、厨具、几本菜谱、一袋调料。

整个家的家当加起来,还比不上言回鹊书房里的一幅画值钱。

但其实,言回鹊知道作为组织的王牌杀手,正华的存款最低也是八位数起步。

只不过因为他物欲本身不强,钱也就只是存着,不会乱花。

搬完之后,正华站在空荡荡的客厅里,最后看了一眼这间老破小。

然后他关上门,把钥匙塞进口袋。

“走吧。”他说,语气平淡,像只是出门买条鱼。

言回鹊的车停在楼下,搬家公司的车已经在前面等着了,正华拉开副驾驶的门坐进去,安全带扣好,然后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备忘录,删掉了一条置顶的笔记。

言回鹊余光扫了一眼,看到那条被删掉的笔记写着:“周五:三号摊位的鲈鱼,七号摊位的排骨,老张馄饨(大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