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还手之力。
来到长安,无非是换个地方当囚徒。他没有地方跑马,再也看不见故乡的原野和高山,失去名姓、身份和高贵的地位,成了彻头彻尾的奴仆。
看到阿福出现在斗兽台上时,阿福是他,他也是阿福。在那一刻,他的脑海中有一道振聋发聩的声响。
可他低估了野兽的灵性,就像他高估了人性一样。
凌昭琅本来要的不多,只希望自己的生命能在他的心中留下刀劈斧凿般的印迹,数年之后他回想起来,全是自己最本真的样子。
愚蠢笨拙也好,纯真质朴也罢,那才是他想留下的东西。
可时至今日,他越走越远,不能再回头了。
他日等夜等,一有空就在城外徘徊。
梁州距离长安不远,这样的惨烈消息一向比风还快。
他要做第一个见到祝卿予的人,要在他面前流泪、乞怜,让他知道自己的无奈和痛苦,争取他心中的一丝怜悯。
三天后,终于看到熟悉的车马。
他的身形极快,趁他们缓慢行进之时钻进了马车。
驾车的是个陌生的年轻人,会功夫,极快地拽住他还未完全钻进去的衣角,喝止道:“什么人!知道这是谁的车驾吗!”
车内传来一声叹息:“没事,让他进来。”
凌昭琅哗啦抽回自己的衣裳,抬头一见他的神色,就明白了一切。
他跪在祝卿予的腿边,伏在他的膝盖上,紧紧攥住他的双手,用脸颊贴住他的手,滚烫的眼泪落在他冰凉的手背上。
往常这种时候,祝卿予多半会询问,或者宽慰。可他此时一言不发,连叹息声也消失了。
“我给你带了礼物。”祝卿予突然说。
凌昭琅脑子没转过来,有些呆愣地仰头望着他。
祝卿予拿起一只鹿皮鞭囊,从中抽出一根漂亮的马鞭。忍冬木制作的鞭柄,上面雕刻着银色的狼纹,鞭柄上挂着彩色缨穗,还有些叮铃作响的铃铛。
凌昭琅痴痴地望着,情不自禁伸出手去接。
柔软的鞭子却嗖啪一声抽在他的手心,马鞭威力远胜折扇,他的右手掌心迅速肿起一道突出的红痕。
凌昭琅吃痛,手指猛地一蜷,却看见他冷淡如冰的眼神。
铃铛还在叮铃作响,他赶紧把手递出去,慌乱道:“我也没办法……拿不出钱,谁来办都是这个样子。”
铃铛再次胡乱作响,两道肿痕重叠在一起,几乎渗出血珠。
凌昭琅咬紧了牙,强忍着没动。
坚硬的鞭柄猛地抵住他的下巴,逼迫他抬起头来。
祝卿予微微前倾,说:“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这样大肆虐杀,你以为你会比宁素死得好看吗?”
“我知道……办是死,不办也是死,自从我接受这个新的身份,一切就注定了。”
祝卿予冷峻的神色渐渐融化,所有的埋怨、责问,全都化作一声叹息。
凌昭琅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对方的表情,他不会把祝卿予的那句责问误当做是什么关切和爱。
从一开始他就知道,祝卿予对他的所有纵容和关心,都只是他抛不下曾经的先生身份而产生的责任感,以及那么一丝歉疚。
可这样的感情能够维持多久,凌昭琅对此毫无信心。
这些天子门生总是自诩清流,一向清高自持,祝卿予也难逃窠臼。
他到底在戴家案中起到了什么作用,凌昭琅不能确定,但不论他是自愿还是被迫,这在他心中都是难以消磨的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