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百姓的日子(1 / 2)

在燕王府上停留了五天,朱标带着朱棣丶李景隆和常茂,准备南下山东一带,北平府则留姚广孝和蓝玉镇守。

姚广孝负责文政,蓝玉负责武事。

其实事情是早就定好了的,准备工作也做得很快,之所以在燕王府停留五天,更多的是为朱标考虑。

毕竟,在路上虽然比处理政务好一些,但对身体还是有损害的。

普通人可能不在乎,但朱标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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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样?老四,要不要把你家的永安送到曹国公府……嗯,不行送到宫里,让父皇和我养着,和九江培养培养感情?」

路上,朱标和朱棣开着玩笑。

「要不是九江担心,这个女婿我是真的不想放给你。」

「既有能力,又有分寸,还时时刻刻都为咱们大明江山着想,再加上咱们朱家和李家结亲也算是亲上加亲。」

「怎么样?把永安送到宫里,有父皇和我看着,肯定不会差到哪里去,等养个五六年,就让她和九江成婚。」

「既然大哥这么说,那就证明九江肯定不会差。」朱棣没觉得朱标是在开玩笑,而是很认真地考虑了起来。

「此前春伐的时候弟弟在北平府见到九江的时候,多多少少是看到了几分九江的能力的,再加上大哥你这么看好他,那永安嫁给他肯定不会差了。」

「只不过永安才七岁,弟弟我倒是没什么意见,就怕妙云不舍得。」

「表叔,四表叔,不行啊……」朱标苦着脸说道。

「比起和表叔您结成亲家,和四表叔结成亲家才更可怕好吧?」

「怎么,看不起我这个燕王?」朱棣闻言,瞥了朱标一眼。

「四表叔您想哪里去了?」李景隆很是无奈地解释道。

「要是娶江都表妹,别人可能还只是觉得曹国公府和皇室的关系太近了,但要是娶永安表妹,那别人怕是你我翁婿二人要造反了。」

「您戍守大明北疆,舅爷和表叔又这么器重我,咱们俩这属于是一个在朝中,一个在边疆。」

「一个有权,一个有兵,这放在一起还了得?」

「是,咱们是没这个想法,但架不住别人这么担心啊。」

「悠悠众口,难堵啊……」

「行了行了,不闹了,九江说得对。」看着李景隆苦着脸的样子,朱标笑得直不起腰。

「避嫌是很重要的,相比于问心无愧,还是打从一开始就不要让人怀疑要更好一些。」

「我就是逗逗九江,这小子一直以来都是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我看着不舒服。」

「孩子就该有孩子的样子,哪怕他现在已经是曹国公府的当家人了,但在我们面前他还是孩子。」

「表叔教训的是。」李景隆无奈,只能低着头认错。

「行了行了。」朱标笑够了,直起腰摆了摆手。

「你呀,一直以来都是谨小慎微的,为父皇考虑,为我考虑,为大明江山考虑,也为曹国公府考虑,就是不见你为自己考虑考虑。」

「父皇和我一心帮帮你,你就想着避嫌,咱们是一家人,该避的就避,有些不用避的就别矫情。」

「离京之前父皇和我商议过了,等过了年,就让你领你爹的职位,统领五军都督府。」

「九江领命。」李景隆低着头应道。

一旁的朱棣看着面前的朱标和李景隆,很是诧异。

他知道自己的父皇和大哥很器重李景隆,但朱棣原以为李景隆还得再历练两年,才能担任一些重要的职位,但没想到这么快。

五军都督府出自于元朝时期的大都督府,大明立国时沿用,最初大都督府的大都督,掌管天下兵马大权。

虽然在大明立国之后,五军都督府的权力遭到了很大的削弱,从掌管天下兵马变成了掌管应天府兵马,但性质是完全不同的。

甚至,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五军都督府能做的事情更「大」了。

以前的大都督府想要造反,还得调动天下兵马,但如今的五军都督府想要造反,整个应天府的兵马都归五军都督府调动,夺权完全可以说是手拿把掐。

城门一关,直接进皇宫了。

当然了,这也只是理论上的,可这也从侧面证明了五军都督府大都督这个职位有多重要。

不过想了想,朱棣也就释然了。

这个职位这么重要,自家父皇和大哥必然要交给最信任的人,在这方面,没人比李景隆更得圣恩。

……

马车里聊得热闹,马车外的常茂只能挠挠头。

来的时候还有蓝玉陪他,但现在蓝玉被留在北平府防备草原了,进不了马车的就只剩他自己了。

想到这里,常茂不禁仰天长叹。

自己啥时候混成这样了?

日上中天。

春天的中午还不是很热,山东一带的春天甚至是冷。

但即便是这样,也阻拦不了百姓们的劳作,因为不下地的话,这一年的收成都很难保障。

「老乡。」李景隆翻身下马,走进田里,朝着田里的老农问道。

自进入兖州之后,朱标丶朱棣和李景隆都放弃了马车,转为骑马,为的是更好的看看这个世道。

「诶,贵人您说。」老农放下手里的农具,弯着腰恭敬地应道。

虽然不知道李景隆是什么人丶什么身份,但从衣服上的纹路也能知道其身份不凡。

「嗯……」李景隆从袖兜中掏出条陈,看了看上面描红的地方。

「您知道王三牛家在哪吗?」

「知道,知道。」老农直起腰,连连点头。

「贵人您顺着这条道往东北方向走就能到我们的村子了,进村之后有一棵老榆树,最大的那棵,树后第三家就是王三牛家。」

「这样,劳烦您给我们带个路,可好?」李景隆一边说着,一边伸手入怀,掏出了一小贯铜钱。

三十钱的小串,但对于一个普通人家来说不算是一个小数目了。

「贵人使不得,使不得。」老农连连摆手。

「大娃!大娃!」

老农一边摆手,一边把地那头的儿子喊了过来。

「贵人,这是我的大儿子,我年纪大了腿脚不好,怕耽误了贵人的大事,让他们为贵人带路吧。」

「大娃,贵人要去王三牛家,好好带路,腿脚快些,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