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灯火葳蕤(2 / 2)

「你作甚呢?」语气里满是心疼和焦灼。

「吃饭。」

吴锦年回了一声,说完,他伸手往腰间掏了掏,拿出一摞铜钱和一小块碎银子,朝母亲递了过去。

「你哪来这麽多钱?!」

灯火映照下,吴锦年手中的铜银泛着光,让张氏不由得双眼瞪大。

她慌忙看了眼紧闭的屋门,回头又见自家傻儿子还把这麽多钱拿在手上不收回去,急得连忙把钱夺过来,藏进怀里。

「可不敢让人瞧见!」

「这是道长他们抓到妖狐后,赏给我的领路钱。」吴锦年如此答道。

陈舟自觉给他的钱财不多,但在吴锦年看来,这却是一笔莫大的财富,一笔能让人铤而走险的巨款。

因此,在进城之前,他便把大部分钱财分开埋在了城外的几个草丛里,只留了些铜钱丶碎银在身上。

听了儿子的解释,张氏紧绷的神情这才缓和,常含戚苦的脸上露出难得的笑容。

「这钱我先替你存着,正好你年纪也快到了,可以提前张罗亲事了。」她语气中满是憧憬。

越是穷苦人家,结亲便越要早。

吴锦年过完年便十四岁,已经可以往外张罗亲事了。

见儿子久久没回话,只是目光愣愣地望着锅里的米,张氏只当儿子真是饿坏了,也不把米收回来,将空了的米袋丢回瓮里,顺带瞪了儿子一眼:

「这麽多米下锅,你吃的完吗?」

「也就惯你这一次了,下不为例啊!」

柴火入灶,米香扑鼻。

「娘。」

「嗯。」

「孩儿已经大了,能养活自己了。」

「嗯?」

「你要是…要是寻着良人,便……」

「你这孩子说什麽胡话呢?!」

张氏猛地把手中锅铲一扔,眼圈瞬间红了。

「你现在大了,能挣钱,就不要娘了?」

话未说完,她却忽然一怔。

她此刻才后知后觉,原来先前儿子之所以执拗进山,竟是想要证明自己能独自撑起门户,好让她安心去与王启结亲。

「你…你……!」张氏有些慌张,不由伸手捋了捋鬓前的碎发。

沉默良久后,她闷声中带着压抑的哽咽。

「娘这些年来,拉扯你长大,可没对不起你们吴家。」

「娘,我知道。」吴锦年声音发紧。

「所以,我们吴家也不该对不起你。」

「……」

「等孩儿攒够了钱,你就和王叔离开郭北县,去外面找个清净地方,好好过日子吧。」

吴锦年已经想明白了,郭北县于他,没有恩情可言。

反倒是树妖能给事情他做,能让他把日子过好。

而官府呢?

只有没完没了的劳役和盘剥,让他根本记不清父亲的样子,记忆里,只有王启十年如一日的帮扶。

至于邻里?

空了的米瓮已经给出了答案。

现在,他要把自家的日子过好。

娘苦了半辈子,总不能下半辈子还熬着受苦。

…………

「什麽?道长还没回来?孟常他们也一个都没回来?」

县衙内堂。

灯火通明。

县令段广汉的脸色在烛火下阴暗不定。

「有人回来了,最开始遇到妖狐的那个乞儿,他午后回来了。」他的内弟陆远志,当即上前道。

「姐夫,要不要把他押过来问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