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私自宰杀耕牛,重罪!(2 / 2)

他知道,此刻的陛下,已然动了雷霆之怒。

这长田县,怕是要血流成河了。

此时,长孙无忌的脸上也有些挂不住了。

这许元,也太不争气了!

自己本想给他求情,找个台阶下,可他倒好,竟然真的宰杀耕牛,动摇国本,真是胆大包天!

他,到底哪里来的胆子!

想到这,长孙无忌忍不住又问了起来。

「小哥,你……你们如此大规模的宰杀牛只,就不怕……不怕县衙的官差来抓人吗?」

然而,店小二接下来的反应,再一次将他打入了深渊。

只见那小二听到这话,先是一愣,随即像是听到了什麽天大的笑话一般,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抓人?抓我们做什麽?」

他用一种看乡下土包子的眼神看着长孙无忌,脸上写满了莫名其妙。

「客官,我们这可是正规渠道进的货,走的都是正经章程,县衙的官差凭什麽抓我们?」

说罢,他像是为了证明什麽,转头指了指柜台背后的墙上,在那儿,贴着一张类似于告示一类的东西。

「您几位瞧瞧!」

「这,就是我们许大人亲自签发的『宰杀牲畜许可证』!」

「看到了吗?上面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盖着咱们长田县的大印呢!全城所有卖肉食的铺子,都得有这个!」

「我们店里的牛,那都是花真金白银从屠宰场买来的,有票据的!屠宰场的牛,也是从别处买来的,有交易文书的!」

「一桩桩一件件,都有据可查,有法可依!这有啥好怕的?」

小二的声音清脆响亮,充满了理直气壮。

可这每一个字,落在李世民和长孙无忌的耳中,都无异于一声声催命的丧钟。

宰杀牲畜许可证!

长田县大印!

有法可依!

好一个有法可依!

依的是他许元自立的「法」!但抗的却是他大唐朝廷的「法」!

李世民的指节咯咯作响。

长孙无忌的脸色惨白如纸,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冷汗。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违律了。

这可是诛九族的大罪!

李世民缓缓闭上了眼睛,再睁开时,眼中那滔天的怒火已经敛去,只剩下了一片深不见底的冰冷与决绝。

他已经给过许元机会了。

从入城开始,他看到的每一幕,都在冲击着他的认知,也在不断抬高他对许元的期待。

可现在,这所有的期待,都被这「牛肉」和「许可证」砸得粉碎。

如此为官,岂能留他?

就在这杀机毕现的时刻,那店小二似乎也察觉到了气氛的不对劲。

眼前这几位客官,一个个脸色铁青,尤其是为首那位中年男子,身上散发出的气息,让他感觉像是被一头猛虎盯住,浑身不自在。

他挠了挠头,有些不解地看着他们。

「几位客官……这是怎麽了?莫不是觉得我们这牛肉卖贵了?」

他试探着问道。

见无人应答,他眼珠子转了转,像是忽然想明白了什麽,恍然大悟道:

「哦……我晓得了!」

「看几位的口音和打扮,应是初次来我们长田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