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发现是他想多了,他揉了揉被扯得发麻的头皮,低笑出声:“这就不牢你操心了,我觉得适合就行。”
林泉啸没再说话,目光墨似的沉在顾西靡脸上,一寸寸描摹,顾西靡也没避讳,直直地迎上,他想起林泉啸说过的话,人不会成熟只会变老,别人他不关心,但他很想知道林泉啸现在活在多少岁。
众人看到这一幕都有点摸不着头脑,王涛也没明白林泉啸要搞哪出,憋到现在,拽人辫子报复?他尴尬地咳了声:“阿啸该走了,待会儿还有封面要拍。”
林泉啸这才收回视线。
两人离开后,闫肆按动打火机,点了一支烟,“他刚刚那什么眼神?真恶心。”
“你也没好到哪儿去。”楚凌飞放下二郎腿,站起身,晃晃手中的手机,“先走了,还有约会。”她朝顾西靡扬下巴,“顾西靡,走起。”
“又叫我?”
楚凌飞最近对一个模特很感兴趣,刚好顾西靡认识,帮她们搭了个桥,那位模特朋友性子冷,楚凌飞一个直来直往的人,都变得束手束脚,总要叫顾西靡一起。
“还是不是兄弟了?”楚凌飞直接把他拉起。
顾西靡被她拖着走了几步,另一条胳膊又被闫肆扣住:“你看不出来他很累吗?追个女人怂成这样趁早歇菜得了。”
楚凌飞:“谁问你了?我跟你这种只拿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没话说。”
闫肆笑了:“我很好奇,你是怎么看顾西靡的?”
顾西靡挣脱开两人的手,“别吵了,我回去睡了。”
闫肆和楚凌飞之间有矛盾是常态,或许直男和女同天生气场就不对付。
顾西靡没想到自己还会组乐队,大学时,他和楚凌飞在朋友组的酒局上认识,楚凌飞待人真诚,说话从不拐弯抹角,顾西靡喜欢她的性格。
而且楚凌飞是广东人,两人也能吃到一块儿去,经常一起出来玩,熟悉后,楚凌飞听说顾西靡组过乐队,就撺掇他在大学里再组一次乐队。
那时楚凌飞只会点贝斯皮毛,顾西靡没太当真,但楚凌飞隔天就找了个鼓手过来。
卷毛一头自然卷,戴着副黑框眼镜,看样子就是最典型的那种书呆子,鼓却打得很野,顾西靡第一次看他打鼓时,算是明白了什么叫“人不可貌相”。
他们两人对组乐队这事都很认真,顾西靡内心还是抗拒的,但他离开安城后,依旧每天会弹吉他,这已经融进他的血液里,成了他生命的一部分。
人活着总需要支点,而他只有音乐,他不是非组乐队不可,只是命运随手抛来一块浮木,他恰好抓住了。
主唱找了很久,顾西靡都不满意,他已经打算放弃,想干脆做纯器乐摇滚算了,就在那时,他在一家朋克酒吧看到了闫肆。
闫肆当时在酒吧驻唱,他的声线很低,接近于烟嗓,唱什么都很有质感,顾西靡点了他一晚上的歌,他能把Nirvana不插电那场从头到尾唱下来,顾西靡当下决定,就是他了。
“达马特”这三个字不好听,读起来还很奇怪。
顾西靡没对乐队名作出解释时,有乐迷分析得头头是道,“达马特”其实就是“dark matter”,一个天文学概念,据说宇宙中可观测物质只占宇宙总质能的不到5%,剩余都由不可见的物质和能量组成。顾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