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严寒,屋里外是两个世界。
就像霍征,也活在两个世界里。
曾经,他死死咬着牙关,爬到了里面的世界,那些人没见过风霜,他不过杀人不眨眼,他们就被吓破了胆。
前几年,霍征亲手解决一个当年的仇人后,他慢慢的,也被温暖腐蚀。
他也曾像陆挚所问那样问自己:如今手里权柄足够了,他也杀了一些人复仇了,还要什么?
所以,他看着仇人们儿孙满堂,过得一日比一日好。
直到那一年,炎炎烈日下,登闻鼓被突然敲破,震破了他的混沌。
差一点,他就要忘了,他本名从来不叫霍征,更不是这个年岁,这个长相。
他不过是意外顶替了一人活了下来。
他也差点忘了一个名字:冯崇黛。
他的妻子。
那个坐船外出省亲,却骤闻冯家抄家的噩耗,扶着肚子想要进京敲登闻鼓、讨一个天家说法的可怜人。
事到如今,他有些忘了妻子哭声如何崩溃。
却如何也忘不了,她凝望自己的眼神。
那时候他在做什么呢?当时他们在船上,他知道回京死路一条,却拗不过她,便哄骗她,说他会带她回京。
她信了他,因他自幼与她相识,从未骗过她。
而霍征悄悄叫船夫调转方向,往远离盛京下一个渡口驶去。
他以为离了盛京就好了,却忘了,他能想到的事,别人也早就料到了,等在那个渡口的,是三皇子和四皇子带领的禁军。
也就是如今的昌王和衡王。
禁军持着熊熊火把,少年昌王、衡王高高坐在马上,面容被火光舔舐得模糊,看着船的目光,却十分精亮。
冯家人,不过是他们向父亲邀功的手段。
一声声“冯氏余孽”里,血水染满浑浊的江面。
到如今,霍征忘了很多事。
忘了他到底杀了多少人,又是怎么扒下死在船上,身形相近的禁军的衣裳,换到自己身上。
忘了他是怎么摸到满手自己孩子的血。
忘了他是如何拖着伤腿,背着冯崇黛,往漆黑的山道里狂奔。
也忘了,冯崇黛如何从袖子里,拿出一根箭矢。
箭矢雪白尖锐,是黑夜里唯一的亮色,握在她手里,很快刺破她自己手掌,血滴淅淅沥沥,染红了它。
她说:“是我累及了你,你放我下来,你能逃走的。”
那时,他狂奔到力竭,冷冽的空气几乎撕开他喉管,喉咙疼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想,若自己侥幸逃走,就真的算活下来了吗?
如今霍征可以回答当初的自己:不如死了。
他没有听冯崇黛的,继续背着她走在没有尽头的山路上,而冯崇黛用尽力气,将箭矢对准他眼睛刺过来。
人会无法克制地躲开突然朝眼睛袭来的利器。
霍征躲了。
这一躲,箭头刺进他脸上,他甚至听到箭头磕碰自己牙齿的声音,眨眼间,他皮开肉绽,痛得跌倒在地。
冯崇黛也摔了下来,但比起他,她还有余力。
她看着他身上的甲胄,忽的想到什么,抬起手,继续刺他的脸,只道:“对不起,对不起……”
毁了他的脸,这样,他们认不出冯相女婿,加上他身上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