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女记者是安排好的人选。
戚沨不由得想起刘宗强父母住的那家酒店“洲际”,一晚上要一千多块,这十分不符合刘宗强父母的消费观。即便刘宗强的大伯收敛了不少钱财,那也不会落在刘宗强父母手里。
那么那家“洲际”很有可能是某些人安排的,房费结算根本没让刘宗强父母花钱。所谓拿人手短,刘宗强母亲提前就知道女记者是谁叫去的,从心理上就没有提防,加上情绪激动,需要找人诉苦,便有什么说什么。
最主要的是,刘宗强母亲打从心里认定“打人”不是问题,刘宗强就该打李蕙娜,这虽然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所不容,却符合刘宗强老家人的认知。既然是活了大半辈子都认准的“道理”,自然可以畅所欲言。
思路梳理到这里,戚沨的手机又进来一条信息。
江进:“听说谅解书刘宗强父母已经签了。”
戚沨没有回复。
他们心里都知道,一旦签了谅解书,就有理由从轻发落。许多一审判决死刑,二审改判死缓或无期的,一来是因为二审大概率都是减轻而不会加重,二来就是因为谅解书的效用。
江进又发来消息:“谅解书这部分,检方也是出了力的。检方前面的态度也是同情,没打算往死里打。罗斐拿到谅解书就玩这手,真是有点不讲武德了。他图什么?”
庭上还在继续,双方辩论互不相让。
戚沨观望了一会儿,在手机上回道:“他想打成过失。”
江进发了个问号:“检方以故意杀人起诉,是因为证据认定。而证据认定有严格标准,这个案子要定性过失,难度有点大。”
“就算不成功,他作为被告律师也算是尽责了。经过媒体宣传,对往后事业的助益很大。”
任何当事人都希望自己的律师尽职尽责,甚至有当事人希望律师可以为了自己不择手段,而不是拿钱不办事,当甩手掌柜,或是在一些本可以据理力争的地方疏忽大意,犯下致命错误。
有的律师没有为当事人赢得应有的判决,会懊恼,会自责。这样的态度不能说是真的共情当事人,而是因为输了官司而导致的心情损失。但看在当事人眼中,只会认定这律师费花得不冤,该怪罪的不是律师,而是法庭和法律。
江进:“外面的人,不管是网友还是媒体,都想看到李蕙娜被轻判。”
戚沨:“这个案子无论轻判重判,对律师来说都是赢。”
轻判,那是因为足够专业。重判,那是世道问题,律师努力过了,无奈胳膊拧不过大腿。无论哪一种,都会在这一年的司法焦点上留下一笔。
江进:“那他不应该干律师,应该去搞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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