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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潮人海 余姗姗 3581 字 17天前

时间回到案发当晚。

此时的罗斐正在翻看李蕙娜的手机。

李蕙娜坐在对面十分不安,她一直盯着罗斐的动作,看着罗斐的脸色。

几分钟后,罗斐放下手机,目光低垂,似乎已经经过一番思考:“我的建议是,手机暂时不要交出去。自首之后也不要对警方提到有一部手机。”

李蕙娜惊讶得立刻追问:“可这里面都是我被虐待的证据,刘宗强一直说要杀了我,还有我妈和我女儿。”

罗斐抬了下手:“你先听我说完。这部分事实对你是有利的,但是有利的信息不一定要在第一时间都放出去。人第一次听到令人震惊的消息,会有一种冲击感。但是时间越长,这种冲击感就越淡。祥林嫂的故事学过吧?”

李蕙娜点了下头,逐渐安静下来,尽管她心里依然在起伏,却没有再反驳。

她受到家暴是事实,并不会因为被打多了,那种冲击感就变淡了。但是看到和听到她被家暴的人就不一样了,毕竟拳头不在自己身上。

这里面的整套司法流程李蕙娜都没有经历过,罗斐一步步跟她解释,后面每一个过程,都有足够的空间谈论李蕙娜被家暴的部分,司法人员也会一次又一次听到她的描述。要在这个过程里构建起同情心,激起情绪上的起伏,而非因为听得过多而腻烦,这是非常关键的。因此一定要注意的描述,尽量减少大量冗赘的重复性地痛苦抒发,讲事实也要一件一件具体地讲。

再者,司法人员都是逻辑清晰且有条理的人,他们也会对同样这类人产生好感,反而会对缺乏条理,说话颠三倒四的人“不耐烦”。当然这种不耐烦并非是故意为之,而是一种下意识的反应。比如说审判长一年要处理几百个案子,虽然法院没有规定每天必须开庭,但这几百个案子一年之内必须审完判完,这就意味着每天开一场都未必完得成。如果期间遇到的都是逻辑混乱、上庭也不带齐证据、需要多次提醒,且一问三不知、答非所问的原告、被告,换谁都会“不耐烦”。这种情绪并非针对某一个人,而是长年累月的反复经历所留下的条件反射。

然而现实是,大多数原告、被告对于上法庭需要准备什么,怎么说话,完全是一团浆糊。就算提前准备了,上了法庭也会词不达意,越想说清楚就越说不清楚,有的还会蛮横不讲理、犟嘴、吵架,从态度上就处于下风。

罗斐的语速并不快,而他描述的“注意事项”都是李蕙娜此前想都没想过的,更加不会写在书里。

罗斐说:“最有冲击力的,最直观的事实,就要在最关键的战场上呈现。从审讯到开庭,最快也要一个月,再大的冲击力都会变淡。何况你这个案子的家暴程度,从司法角度讲还远不到情节恶劣的地步。你是没见过那些被打成残废的受害人。而那些案例司法人员都见过不少。所以要赢,要争取轻判,只说事实是不够的,一定要讲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