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瑾成脚步不停,低眉含笑:“宝宝可是同意了的,反正吃亏的不是我。”
难道吃亏的是自己?
温楚衣想了想,可是这次挺舒服的。于是他故作矜持地点头:“嗯……那好。以后楚衣都同意了。”
自潭柘寺回来后,天一日凉过一日。阁外的秋风懒懒吹过,卷起一大片枯黄的秋叶。
因着主子怕冷,明月阁早早用上了地暖。殿门一关,地暖一烧,阁里暖意顿生。踏云也知要寻个好去处,整日除去在温楚衣怀里撒娇,就是团在最暖和的那个角落。
天凉了,温楚衣也懒了。
每回冬雪来唤他,他都躲在软被里不肯出来。就算起着了,也拥着被子坐在那里,和一块精致的桃花糕似的搭在那儿,香甜又软糯,和该供在白玉盘里让他慢慢醒,舍不得吵他。
每每等到萧瑾成上完早朝回来,温楚衣还在榻上。冬雪或是在替他束发,或是在替他穿衣,萧瑾成都要接过来。
不为什么,就是十分乐意。萧瑾成对于给温楚衣穿衣打扮的这个过程很是享受。
试想一下,平日里素来对你冷眼相待,高傲得像只孔雀的人,在这个过程中,只能任由你摆布。还可以给他挑选喜欢的漂亮衣物,给他挑选心怡的好看饰品。
而每当到了就寝的时候,是萧瑾成最喜欢的时刻。
他可以把温楚衣在白日里由他亲手穿好的衣物,像胡葱一样一层层剥掉,直到剩下最里面的他的小孔雀。然后他再哄着他,靠近他,一步步侵占他呼吸的空气。
在软被遮盖,外人看不到的地方,萧瑾成想对温楚衣做什么就做什么。
到日头升起,冬雪来伺候温楚衣洗漱时,回回都看到自家主子满身的痕迹,活色生香,惑人极了。
甚至有一次,冬雪半跪下身替主子穿锦袜时,看到温楚衣的裸足自脚踝处的那颗艳色小痣开始向上蜿蜒的吻痕。
她大逆不道地往上卷起一点衣袍,心里有了一个揣测,这痕迹只怕是一路到私处。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这边萧瑾成每日过着神仙般的快活日子,那边被抄家的谢府,却有一漏网之鱼,日日过着油煎火烤般的逃亡生活。
谢暮礼是谢家旁支中的一个小辈。
他的祖父要尊称谢暮寒的祖父为兄长,他姑且也喊谢暮寒一声从兄。从儿时起,他便知晓这位从兄不是一般人。
谢暮寒的娘在他五岁那年早亡,同年,他爹也失踪了。年幼的他被丢给了府里的管家。
据谢暮礼所知,谢暮寒的娘不是早亡了,而是另有所爱,抛夫弃子。他爹也是个痴情种,追着他娘离去。
这么小的一个孩子被丢在府里,没人管也没人教的,幸得管家还算忠心。他自己也五岁识文,八岁作诗,成为人人称道的谢才子,谢大公子。
小时谢暮礼总是被他爹揪着耳朵骂:“你看看人家谢暮寒,再看看你!我怎么就生出你这么个糟心玩意儿,早知我也弄个失踪……”
谢暮礼从来都知道谢暮寒是个有出息的。
果然,他一路考上进士,成为圣上钦点的探花,此后他平步青云,不过而立之年便做到丞相之位。
若是他云游在外的爹娘知道,也是欣慰的吧。只是没想到他最后图谋的是万人之上的位置,连累整个谢氏一族。
按照陛下的意思是,除主谋几人死刑之外,男丁全部充军。
行刑前一晚,谢暮寒用尽他仅剩的人情见他一面,他说他对不起谢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