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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明珠 钟彩彩 4648 字 8小时前

沈闻洲把方晨搭在他肩膀上的手扫下去,同时整理了下钱欢的羽绒服,把羽绒服搭在了他的胳膊上。

钱欢身上总是香香的,羽绒服夹杂着一股甜香。

方晨狗鼻子,灵的很,闻到香气,不由低头往沈闻洲胳膊处搭着的羽绒服上凑了凑:“欢欢的衣服吗,好香啊。”

看到方晨嗅过来,不想别的男人碰钱欢的衣服,沈闻洲及时躲了下:“滚。”

这家新开业不久的音乐餐厅是他们三个都认识的一个朋友开的。这个朋友是东城最大的娱乐公司乔声娱乐的太子爷,乔昊。

今晚三个男人都比较有空闲,就应了乔昊的邀请来这边看下他的新店。乔昊除了开了这家音乐餐厅,距离这边也没多远,还有家很火的火锅店也是他名下的。

冬天吃热气腾腾的火锅会很香的。

四个人今晚更想吃火锅,现在在音乐餐厅这边参观完了,四个人现在准备开车去火锅店了。

乔昊刚才带他们在地下一层参观的时候,遇上了个娱乐圈的朋友,一个制片人,现在跟制片人还在寒暄。

他们三个人就先从地下一层上来了。刚才上来时,沈闻洲刚好就遇上了钱欢了。

……

三个男人很快走到音乐餐厅的外面等乔昊了。

今晚的确不是很冷。

沈闻洲是在室外呼吸着新鲜空气时收到的钱欢的信息,让他不要把她的羽绒服给弄丢了,不要掉了她的蝴蝶胸针。

掉了蝴蝶胸针,她会很难过,要哭死的。

询问了欢欢的意思,他可以看看这枚蝴蝶胸针的。整洁安静的街边,路灯下,男人很快拉开了她的羽绒服拉链,拿出胸针盒子,打开,看了看这枚胸针。

这枚蝴蝶胸针是真的漂亮啊。蝴蝶栩栩如生,看着鲜活而有生命力。

“哇,这胸针漂亮啊。”方晨很是喜欢沈闻洲这个朋友,注意力时不时就在他身上,他站在一旁,很快看到沈闻洲手上的胸针,再凑近看一会儿,忍不住哇。

陆恒离他们远些,在空无旁人的地方吸了根烟,听到声音,掐灭烟扔进不远的灭烟筒,凑近也看一看:“是漂亮,灵动漂亮,栩栩如生。”

陆恒:“你这是新买给欢欢的吗?”

沈闻洲:“不是我买的,是欢欢她自己的。”

虽然这枚胸针不是沈闻洲买给钱欢的。

但是沈某人平日里可没少送欢欢各种珠宝首饰啊。

现在路灯下看着如此漂亮的胸针,方晨忽然有点悟了:怪不得沈闻洲平日里喜欢买各种珠宝首饰送给欢欢呢,这珠宝首饰实在是太美了,blingbling闪闪发光,这么美的东西当然要双手捧到喜欢的人面前。

她本就是珍宝,跟漂亮的珠宝首饰相得益彰。

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遇上一个让他也愿意把一切美好的东西捧到她面前的恋爱。

在王大伟看来,工作很累的,好不容易熬到了周五,虽然明后天能好好休息了,但周五晚上也不好占用同事们太久的时间的。在音乐餐厅吃吃玩玩唱唱,八点半左右,大家就散了场了。

八点半,时间尚早。

公司附近不远的一家商场的地下一层有家大型服装超市,里面处处可见十几块二十几块的衣服。散场后,很多同事选择了直接回家,范娜跟余晓薇决定先去服装超市逛一圈,看看能不能淘到喜欢的物美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