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墨卿沉默。
山羊胡师爷瞥了眼旁边堆积的报纸,语气如常:「还有件事得劳烦沈公子。」
「请讲!」
「我家老爷说,沈公子是刺杀事件的当事人,肯定最了解内情,待公子身体稍稍恢复,需至刑部大堂接受质询。」
「是。」
「我家老爷还说了,沈公子手腕老辣,头脑冷静,颇有多年刑名之风采。待痊愈之后,可愿到刑部衙门做事?」
「承蒙部堂抬爱,卑职感激涕零。可卑职一无功名,二未曾毕业,恐怕~」
「无妨。我家老爷早已替你想好了,去了之后,以幕宾之身行督捕司郎中之职,募酬绝不会少于1000银元。日后,公子若是得了功名,立授官身。」
先上车,后补票。
联合帝国官制规定:
非科举功名不得授文官职,非军校毕业不得授武官职。
但是,各衙署主官皆可自掏腰包雇佣幕宾,参赞政务。这就相当于留了一个用人的口子。
所谓幕宾,没有官身,但有官实,视同官佐。
时人戏称:举人进士或有庸碌之辈,但幕宾个个英才。
「部堂如此垂爱,卑职惶恐。」沈墨卿连忙拱手,「还请师爷转告部堂,若太后不再用卑职,卑职愿为部堂效犬马之劳~」
「好,好。沈公子,告辞了。」
「爹,你送一下先生。」
「哎哎。」
师爷笑眯眯的起身,由沈政送至府门之外,一路上又聊了些家长里短,心里基本有数了。
糊涂爹,聪明儿。
………
屋里~
沈墨卿独自一人对着帐顶出神。
毓贤,是出了名的酷吏,信奉「乱世用重典,盛世更要用重典」,热衷于物理清除大法,还认为洋人都该杀。
这样的人居然对自己青睐有加,真是令人惶恐啊。
难道,我也是什么酷吏吗?
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