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主任。」苏夏笑呵呵的打了个招呼。
金泰妍在旁边张了张嘴,想提醒苏夏要鞠躬问好,但注意到金主任并没有什么神色异样,反应了过来。
这是中国,倒也不需要搞这种事情。
「苏律师。」金主任点了点头,「我等会还有个会议,我们长话短说。」
「你有签约公司吗?」
「没有。」苏夏一愣,摇了摇头如实说道。
「有兴趣签约韩国的娱乐公司吗?」
苏夏:「?!!」
娱乐公司?
金主任说的不是传媒公司,而是娱乐公司。
「您这是……什么意思?」苏夏挑了挑眉,说道。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做个中间人,帮你和我们国家的娱乐公司签约,我可以保证是知名公司。」金主任解释道。
「答应他,这对你在kpop的发展有很大的益处!」金泰妍在一旁说道。
「我个人是愿意的,但我是实习律师,如果签约公司的话会违反律师法。」苏夏迟疑道。
「什么意思?」金主任不由得一愣。
「专职律师不允许与非所在律所的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我没办法签约娱乐公司。」苏夏摇头说道。
「这一点并不是问题。」金主任顿时笑了起来,「既然不能签约,那就改为合作,这样就不会形成劳动关系了。」
这一点苏夏想到了,但金主任自己说出来和苏夏说出来是两码事。
现在金主任主动说了出来……
「我没问题。」苏夏乐呵呵的点头。
「我回到文化院会将你列为我们文化院记录在册的友好名单,享受诸如友好期限内的国民待遇丶入境免检丶机场优先通过等权益。」金主任又是给出了一个消息。
「感谢!」苏夏惊喜的说道。
国民待遇的意思是,苏夏坐飞机或者游轮去韩国,只需要拿有效期内的护照就可以说走就走,不需要准备诸如社保证明丶银行流水记录等材料,完全把你当成韩国国民来对待。
可以说是相当便利了。
这一般都是外交和公务人员才能享有的权益,没想到他也能享受到这样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