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海接过来,没坐,就站在门口看。
一页。
两页。
三页。
他的脸色变了。先是拧起来,像啃了块生姜。然后慢慢涨红,从脖子往上蔓延,连耳根都红了。
看到第七页,他把稿子往桌上一拍。
搪瓷缸子被震得嗡嗡响,茶水溅出来,洇湿了一角稿纸。赵文秀赶紧抢过去擦。
「这他娘的才叫文学!」
王振海一巴掌拍在桌面上。
「哭哭啼啼算什么本事?把骨头亮出来给人看,这才是本事!」
他翻到最后一页,看寄件人信息。
「HEB省BD市易县太行公社前进大队。」他念出来,点了点头,「好。就该是这种地方出来的人,才能写出这种东西。」
孙浩然心里一松。王振海肯拍桌子,就是肯签字。
「王主编,覆审——」
王振海已经从兜里掏出钢笔了。他把笔帽拧开,在稿纸末页空白处写了两个字——「同意」。签上名字,日期。
笔帽拧回去,插进胸口袋。
「送老周那儿去。」
孙浩然拿起稿子就走。
主编办公室在走廊尽头,一扇木门,门上钉着「主编室」三个字。
他敲了两下。
「进。」
周德明坐在桌后。五十五岁,头发全白了,但腰板挺得笔直。
他十七岁参加八路军,在晋察冀边区办过油印小报,后来转做文学编辑,写过短篇《老房东》,散文《夜渡黄河》进过中学语文课本。
十年期间靠边站,侥幸没被彻底打倒,熬到平反,重回这张桌子。
此时他的桌上摊着下一期的版面样稿,红笔批了一半。
孙浩然把稿子放在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