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它们归属于哪一脉传承,都遵循着一套共同的底层原理,尤其是最核心的三道准则:
「相似律,接触律,认识法。」
相似律,意指「同类相生」。
只要形貌相似丶象徵相类丶结构相仿,在意识的认定下,两者间便会建立起某种神秘的联系。
最典型的一种,莫过于世界诅咒体系中的巫毒人偶。
以受术者的头发缠绕人形,针刺人偶,便被认为能伤及本体。
而在炼金术之中,就以黄色矿石象徵黄金,以红色对应生命与太阳。
各类宗教与萨满的画符丶造像丶摹拟星象的仪轨,无不是想凭藉形似的表象,引动形而上的力量。
所谓的接触律,则指出凡是彼此接触过的事物,分离之后依然保持着某种超验的联结。
故人毛发丶指甲丶旧衣丶血液,皆可以成为施术的媒介,因为它们是本体的延伸。古人认为,人类自身的脚印丶影子都是人的一部分。
触摸过圣遗物或咒物,便意味着沾染了它的因果……
在「照明结社」的体系中,在所谓「太一境界」的见证下,存在着万物流出的源头。
所有事物自太初就相互关联,区别仅在于这种羁绊的强弱。
南北川记得自己上辈子,有读过弗雷泽写的《金枝》这本书,后者就在书里下过一个结论:
人类所有的巫术丶法术丶仪式丶感应魔法,本质上都是这两条定律的延伸与应用……
而最后,也是最重要的……
认识法。
用比较好理解的丶贝克莱主教的那句着名断言来比喻:
「存在即是被感知。」
世界的实在性,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观察它的意识。
有一种观点认为,每一个意识都拥有其自身的「灵魂」。
而每一个拥有灵魂的个体,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全能」的观测者。
只要去「想」丶去「认识」世界,世界便会回应这份意志,共同塑造出人所见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