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奉怔了怔:「少说……四万,吕蒙攻陷江陵后,关君侯俘虏的于禁七军并于禁本人尽数投降孙权,加上吕蒙本身所带兵马,至少有四万人。」
「陆逊在宜都呢?」
「末将不知,但恐不下万人。」
「东吴在荆南的水军呢?」
丁奉答不上来,刘封也不继续逼问,却自己答道,「吕蒙白衣渡江,带的精兵不过万人。陆逊攻宜都,带的偏师不过数千。可他们动的时候,整个荆州没人知道他们要动。为什么?因为他们藏得住。潘璋在临沮,三千人,你摸得进去,我也拿得下来——但拿下之后呢?临沮离宜都不过两日路程,陆逊的斥候一日便到。三千人守一座孤城,挡不住陆逊的万人围攻。更关键的是……」
他的目光从丁奉脸上移开,落在前方密林深处那条蜿蜒崎岖的山道上。
「我们此行的真正目标是武陵。若在临沮暴露行踪,陆逊便会知道有一支蜀汉精兵已穿过山地抵达荆南。他会立刻加强武陵方向的防御,甚至会亲自率军来截。到那时,马季常在五溪蛮那边的说项还没结果,我们这边就被堵在山里进退两难。打临沮,就是打草惊蛇。」
丁奉张了张嘴,又闭上,抱拳低头:「将军说得是。末将愚钝。」
「不怪你。」刘封收回目光,双腿轻夹马腹,「若此战只为杀个痛快,临沮我替你拿。但此战不为攻城略地,为得是武陵。忍一时,换一个大局。」
丁奉抱拳退下,不再多言。
刘封策马继续前行。照夜玉狮子马似乎感受到主人的心绪,不再昂首阔步,而是低下头沿着山道稳健前行,不时用鼻子嗅嗅路边的野草。
这匹马自从套上马鞍后,展现出一种令人惊叹的耐力,日行百余里山路,别的马已累得垂头耷耳,它仍步伐轻快,呼吸均匀,仿佛体内藏着一座永远不会枯竭的火炉。
宿营时亲卫们私下议论,说这马的耐力怕是比当年关君侯的赤兔也不遑多让,赤兔虽快,终究年迈,而照夜玉狮子正当壮年,越跑越有劲。
刘封对这匹马视若珍宝。
每晚宿营,他亲自卸鞍,亲手用干布将马身上的汗擦净,再喂一把从丹水城带出来的精料。
玉狮子马吃料时总要先拱拱他的手心,像是道谢。关银屏在一旁喂皎雪,皎雪也凑过来要与白马分享。她看着这一幕,嘴角不自觉地微微上扬,又飞快地抿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