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克,为什么这么难!」
斯派克愤恨的走了出去,叫来五个热舞女郎,开始站着发泄。
正当他一vs五的时候,电话响了。
斯派克舔了舔嘴唇,迅速冷静下来,接起电话。
眉头逐渐皱起。
既像放松,又像是担忧。
不久后。
斯派克浑身黑衣,鬼鬼祟祟的提着手提箱走了出来,身边跟着两个枪手,迅速融入了夜色之中。
……
一夜过去。
舅舅再度早起,将昨晚路易带回来的食物吃掉就准备出去工作。
这时候路易也起来了,吃着面包,「舅舅,你到底是干什么的啊,怎么每天都吃不上饭,该不会是出去当流浪汉了吧?」
这地界流浪汉还挺多的,路易经常在小巷子里看见,晚上回家的路上没准就踩到了。
当然,这话只是故意调侃而已。
大卫眉头一竖,「说什么呢!」
在美利坚,流浪汉可不是什么吉利词,就像是在咒你家庭完蛋,风餐露宿去死一样,这么说,约等于挑衅。
本来没这么敏感的,但自从进入千禧年后,随着流浪汉数量增加,便形成了这种社会氛围,算是美利坚现代文化衍生了。
「我每天出去就是给人打打零工而已,裁剪花园,捉蛇或者老鼠,清理下水道,搬杂物,有时候也会兼职去汉堡店卖炸鸡。」
路易点点头,倒是没有什么惊讶。
他猜测也是这些,每天那么累,还只有晚上回来,肯定乾的是体力活。
「去便利店干活不好吗?那样应该没这么累吧。」趁着大卫正在拿刀片刮胡子,路易再次问道。
「那可不行,便利店可不会雇人当全职,全是兼职,兼职去了税给的钱还不如去捡垃圾呢,再说了,兼职的时间也浪费都多,一天里五六个小时的黄金时间就没了,不如干点其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