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章 结案陈词(1 / 2)

刑辩双雄 书包仔 2667 字 2天前

庭审最后一天,旁听席坐满了。赵小曼的母亲还是第一排,手帕换成了一条深色的围巾,攥在手里。孙强来了,坐在最后一排角落,低着头。周志强的律师来的更早,坐在第三排靠走道那个老位置,笔记本翻开等着。法槌敲响,审判长宣布庭审继续,进入结案陈词阶段。

公诉人站起来,整了整制服领口,走到陪审团面前。

「各位陪审员,本案从开庭到今天,已经持续多日。你们听到了很多证人的证言,看到了很多证据。控方出示了监控录像丶DNA鉴定报告丶证人证言丶被告人供述。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它指向的只有一个人,就是被告人陈旭。他有动机,他妻子死了,他认为是那四个人害的。他有预谋,他找他们找了两年,找赵志远要了地址。他有行动,他拿着铁管走进出租屋,一下一下地打,打到人不动了还没停。杀人之后,他把尸体搬到化工厂,摆整齐,盖好,才去自首。他的冷静不是一时冲动,一个人在那间出租屋里,面对四个人的抵抗,独自完成了惩罚丶搬运丶清洗丶自首全过程。这怎么能是一时冲动?」

公诉人停了一下。

「辩方一直在说赵小曼的案子,那四个人该死——他们该不该死,不是陈旭决定的。法律没有授权任何公民替天行道。如果每个人都自己执法,这个社会不会有安全感。陈旭今天杀的是那四个人,明天会不会杀其他他认为该死的人?辩方可能会为他说因妻子被杀而复仇是人之常情,请法庭从轻判决。但各位陪审员,法律不是常情。法律是底线。四条人命,四个家庭的破碎,被告人陈旭必须承担他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控方请求法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陈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她坐下了。

旁听席上安静。赵小曼的母亲围巾攥得更紧。沈牧之站起来,走到陪审团面前。他没有拿稿子,站在那里,目光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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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陪审员,公诉人说,法律是底线,不是常情。她说的对。法律是底线。但法律在什么样的底线上被突破的?在这个案子的起点——赵小曼死了,她不是自己掉进河里的。那四个人把她推进去,看着她沉下去,他们走了。案子结了,意外溺亡,没人被追究。陈旭不信,他报警,没用。他找了两年,找不到。他以为自己这辈子都找不到仇人了,他放弃了。后来赵志远给了他地址,他找到了,他杀人了。他错在没给法律第二次机会。」

沈牧之的声音沉下去。

「公诉人说他有预谋,我同意。他等了两年,那叫有预谋。他找赵志远要了地址,他找到那四个人租住的小屋,他举起铁管——每一步他都想过,想过很多遍,一遍又一遍根本停不下来。他不是在出租屋决定杀人的,他是在河边亲眼看见赵小曼沉下去的那一刻就已经在心里判了那四个人死刑。他没有枪,没有法庭,没有法官,他手里没有法槌。他只有一根铁管。法律不是常情。但当法律不能在这条河里从上游到下游追查出被害过程,有些人就会被逼着从底线上跨过去。本案的被告人陈旭,就是那个跨过底线的人。他不是无差别报复杀人的魔鬼。他有明确的仇恨对象,明确的杀人目标,明确的复仇动机。他选的那四个人,就是杀害他妻子的执行者。他不是主谋,他是被彻底激怒的人,他不是刀,他是在所有程序都已失效时把自己点燃的引信。」

沈牧之转回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