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签的劳动合同里,有没有写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
林晓愣了片刻。「好像有。没仔细看。」
「回去看。拍照发给我。」
「好。」
打字声停了。沈牧之把回函从头到尾读了一遍。三段话,不到五百字。每一个字都斟酌过,像用秤称过的,不多不少。他按下列印。印表机吱吱呀呀响了一阵,吐出一张纸。纸是温热的,有墨粉的气味。
沈牧之把回函递给林晓。「你看看。」
林晓接过去,看得很慢。他的嘴唇在动,不识字的人才会这样读,他识字,但他每一行都要反覆看,像是要记住,又像是怕看漏了哪个字。
「沈律师,他们会起诉吗?」
「会。他们发了律师函,你不服软,他们就会起诉。他们已经准备好了。你不是第一个被他们告的,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我能赢吗?」
沈牧之看着他的眼睛,没有说「能」,也没有说「不能」。
「商业秘密案,不好赢。举证责任在你这边。你要证明你没有泄密。这很难。」
林晓低下头,看着手里的回函。「我没泄密。我证明不了。」
「你把能证明的都准备好。聊天记录丶邮件丶代码提交记录丶离职交接清单。能找出来的,都找出来。」
林晓把回函叠成三折,想装进口袋里。口袋太小,塞不进去。他又折了一折,塞进去了。
「沈律师,我害怕。」
「怕什么?」
「怕输。怕赔钱。怕我妈知道。也怕坐牢。」
「商业秘密侵权一般不涉及刑事责任。除非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五百万,够重大了。」
林晓的脸白了。「那我会坐牢吗?」
「你泄密了吗?」
「没有。」
「那就不会。」
沈牧之知道自己说了一句没有证据的话。在法律上,没做过的事也可能被判成做过。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心证偏向,任何一步踏错,天平就会朝另一边倾斜。但他还是说了。林晓不能连这点安慰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