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非法证据。你们扣押赵宇电脑的时候,伪造了他的签名。」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我们没有伪造。」
「签名是复印的。我比对过了。跟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名笔画完全重合。正常签名不可能两次一模一样。」
郑远又沉默了一会儿。「我会看。」
「还有,电子数据的哈希值你们没做。证据的真实性存疑。」
「沈律师,你是不是太急了?庭还没开。」
「我不是急。我是提醒你。你们的证据链有裂痕。如果不补,庭审的时候我会一条一条地撕。」
郑远笑了。「你每次都这么说。」
「每次都说,每次都是真的。」
郑远挂了电话。沈牧之把手机装进口袋里。他站在台阶上,点了一根烟。他不常抽菸,但今天想抽。他吸了一口,烟雾在阳光下散开。他想起第一次跟郑远在法庭上交手,那是十年前的一个抢劫案。他赢了,郑远输了。出来后郑远站在法院门口,跟他说了一句话。「沈律师,你今天赢了。但你辩护的那个人,确实抢了。」沈牧之说:「证据不足。」郑远说:「证据不足,不代表他没抢。」沈牧之说:「那是你们检方的事。我的事是证明证据不足。」郑远看了他一眼,走了。从此他们成了对手。不是敌人,是对手。
他抽完烟,把菸头按灭,扔进垃圾桶。他上了车,发动引擎。他没有回事务所,没有去法学院。他去了市看守所。第三次会见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