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兄弟姊妹里,也就林卫东贴着张桂兰近,也就知道那段话。
当初日子,姥爷是因为他的那股子犟劲,觉得这是条汉子,才愿意收下他俩。
那么惨的境界下,也不说丢下自己妹妹,大春哥说啥也要和妹妹在一块。
是的,大春哥家的亲戚,其实没有不喜欢这小子的,虎头虎脑的,还会看眼色,会说话,见谁都大大方方的。
可都不要小雨。
女儿,就是赔钱货,这些腐旧思想根深蒂固。
再加上这世道也不太平,谁家兄弟多,那拳头就硬,分地,争水,甚至是红白喜事排场上,那都是有份有面的。
哪怕这儿子是后养的,一来有血脉联系,二来还是个壮小伙,那些亲戚谁不喜欢啊。
可小雨呢,不爱说话,又不会干啥,年纪又太小,还得哄着。
要收养大春,行,和小雨一块,婶子姨们就不干,就说家里养活不了那么些人。
当时,那地的里长也用心思了,跟大春说,让大春跟着家里亲戚走,这姑娘,就交给别人家收养去。
大春哥死活不干,他就要他妹和他搁一块。
小雨年纪不大,去了人家,是给人家当闺女还是当使唤丫鬟,这谁说得准?
他不搁身边,小雨受委屈了又咋办。
她哭着找哥哥,自己是能听见吗?
自己个去过好日子,不管自己妹妹死活,那是爷们该干的事?
凭着大春哥身上这股子犟劲,姥爷收养了兄妹俩人。
回屋,把东西撂炕上。
大嫂手脚麻利,将那放血放好的鸡拎起来,单独放在盆里。
这又给锅里添水烧火。
小娟过去接手烧火,她眼馋那大公鸡都好久了!
水很快烧好,大嫂开始烫鸡毛。
不一会的功夫,鸡处理好,切成匀称块,那榛蘑也发好了。
「这都是老林子里头的榛蘑,这玩意可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