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登的目光落在坐在窗台上的背光人影。
「威廉,你怎么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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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起眉毛,他的语气中充满惊喜
一周前这小子独自驾车追捕嫌犯在十字路口翻车,这股子拼劲总能让戈登幻视几年前的自己。
「啊哈,我们的小警察哪怕在休假时也能撞上案子,这倒和我们的詹姆斯·戈登警长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插嘴的是戈登的搭档布洛克,绰号」疯狗」的男人是第一个抵达现场的,没穿鞋套,堂而皇之踩过血迹,把现场弄得一团糟。
好在案子的真凶已经伏法。
威廉抬起头,望向那个向他走来,正从兜里掏出笔记本的家伙。
大约三十五六岁,高大强壮,黑色的皮衣警服布满褶皱与开裂。
两撇胡子,这个特徵很好辨认,这家伙应该就是鼎鼎大名的戈登警长。
可怎么说呢,他看上去要比漫画中年轻太多。
「真是巧合,没想到你就是报案人,当然,我也没想到你会住在这里。」
戈登环视案发现场,哪怕是放眼整个包厘街贫民区,这儿的居住环境也算不上好。
「你对这个案子有什么看法?」
咬开了钢笔盖,戈登随口提了一嘴,这是他与布洛克搭档探案的习惯。
但问出口他才意识到眼前只是个刚从警校毕业没多久的菜鸟。
「没关系,别紧张,就说你知道的就够了。」
可威廉却自然地接过话茬。
「案发现场血迹新鲜,表面薄薄凝结了一层,初步推断死者死亡时间不超过一个小时。」
他从警员手中接过手套,蘸取一点血迹在指尖揉搓。
「地板上有拖拽形态,顺着痕迹追溯到沙发处,看这里,扇形喷溅状血迹。」威廉没有低头,脚步却精准绕过地面的血渍。他的手指指向沙发角落不起眼的点状血迹。
「我推断第一案发现场是客厅,而凶器则是这个碎掉的水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