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半岛酒店的高级套房内。
阳光透过落地窗洒在两米宽的席梦思大床上,林耀伸了个巨大的懒腰,只觉得浑身骨头都在发出舒坦的呻吟。
昨晚用砸完沙蜢剩下的钱,他硬是拽着处于半梦半醒状态的十三妹,连夜搬出了九龙城寨那个狗窝,直接在半岛酒店开了间海景套房。
「嘶——」
隔壁床的十三妹猛地坐了起来,顶着一头鸡窝似的乱发,警惕地环顾四周,然后一把掀开被子,死死抱住那个装着十万块现金的蛇皮袋,这才长长地松了口气。
「吓死老娘了,我还以为做梦呢……林耀,你个败家玩意儿,住一晚半岛酒店要两千多块,你疯啦?!」
十三妹心疼得直抽抽。
「哎呀姐,格局,格局打开!」
林耀翻身下床,走到落地窗前,俯瞰着维多利亚港的繁华景色。
「咱们现在是身价十万的成功人士了,怎么能天天和城寨里的老鼠抢地盘?」
林耀转身,打了个响指:「赶紧洗漱,今天带你去消费,顺便把咱们的耀盛资本投资公司给注册了。」
两个小时后,中环,阿玛尼高定男装店。
当林耀穿着一身剪裁得体丶纯手工缝制的黑色暗纹西装,梳着大背头,踩着鋥亮的定制皮鞋从试衣间走出来时,整个店里的女导购眼睛都直了。
不得不说,原主虽然是个烂仔,但这张脸确实长得有点东西,剑眉星目,痞帅痞帅的,正经打扮起来,那股子玩世不恭的财阀大少气质,瞬间就拿捏得死死的。
「扑街啊……」
坐在沙发上的十三妹看呆了,连嘴里的棒棒糖掉在地上都没发觉。
「这还是我那个烂泥扶不上墙的扑街弟弟吗?这简直就是港剧里的豪门公子哥啊!」
林耀对着镜子骚包地整理了一下领带,满意地点点头。
人靠衣装马靠鞍,做金融的,行头就是门面,你穿个人字拖去跟人谈几千万的生意,就算你是股神,别人也当你是神经病。
花了两万块置办行头,又花了两万块找中介火速注册了耀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搞定了一个高端写字楼的空壳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