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找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
在经济类执行案件中有一个原则:当事人申请丶律师执令。
意思是.....普通人用不了。
而有了调查令,能做的事情可就多了。
首先是核对『查控信息反馈表』。
在这个表里,只能看到对方个人名下的房产丶车子丶银行卡存款余额丶婚姻信息丶部分保险丶基金等等。
但是....具体资金去向是没有的。
哪怕被查封前一天转移的,你也看不到。
这就需要律师拿着调查令,一家家银行去跑。
如果能查到一些蛛丝马迹,拿回欠款的概率就高了很多。
第三步,有原配偶『查』原配偶,没有则查父母丶亲兄弟。
一般情况下,90%以上的老赖,都会借用这些人的名义来进行一些经济行为。
这是根据信赖程度,以及对方是否愿意帮忙来推定的。
可法律也有规定,通常仅支持查询被执行人的本人信息?。
父母丶兄弟又不在调查范围内。
除非有证据,能证明其与案件存在直接法律关联。
很多律师就算知道这一点,却要么推动不了,要么冒风险玩盘外招。
其实不用这么麻烦。
你让律师去调取被执行人名下的手机号码通话详情就行了。
只要愿意花点功夫,基本上就能找到对方最新的联系方式。
详细怎么操作就不多说了,最少也得几千字。
金胜这个小组,差不多一半的小夥伴都在忙这些事。
就连大小姐也没空再带着哈基米,到处在律所内晃悠丶摸鱼了。
另外....还有几个『普通』的刑事案件,经过仔细研究,操作空间不小。
尽量争取在春节前把人给捞出来。
卢晨现在天天往治安局丶检察署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