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既然金律师都出面了,那在诉求的基础上,我们肯定还是愿意适当下降一点的。」
「我想唐先生如果还在,也一定不会希望看到双方对簿公堂。」
「金律师,你说呢?」
套近乎丶顺水推舟丶试探底牌。
这个卢小悠,倒是有几分本事。
嘴皮子也很利索。
至于什么看在自己面子上,愿意降低诉求.....那纯粹就是一种处理『案子』的常见策略而已,糊弄一下菜鸟还行。
很多时候,面对这种涉及到『金钱』一类的案子。
与其一步不退,去面对诉讼的未知性,倒不如见好就收,真真切切把东西拿到手里。
这....才是明智之举。
就比如你破产了,贷款丶信用卡丶网贷....全都还不出。
人家经过催收后无效,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信不信,只要你愿意过去商谈,基本上都能减免掉全部利息丶一部分本金,并给出一个『超长』的分期协议。
因为银行清楚.....都已经走到这一步了,还去逼着你一次性还款,根本不现实。
哪怕官司赢了,最后也只能挂在那里。
还不如收回一点是一点。
只要被告人如实申报财产,证明自己确实没有履行能力,便可以避免被限制高消费丶拘留?。
银行拿你完全没有办法。
所以小夥伴们得记住.....不是所有因为经济纠纷被起诉的,都会被列入失信名单丶限制高消费丶一年两次拘留。
真正没能力和有钱就是不还,这是两个概念。
千万别听人瞎忽悠。
尤其是网上那些法律谘询公司,为了接下案子赚钱,可谓是挖空心思,什么话都能说。
「哎呦.....原来卢律师还是母校的师姐啊!这倒是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