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0章 先捞人,后算帐(2 / 2)

「金律师来开阳办案子吗?」

「我也是律师,就在当地一家律所工作,有需要的话,我可以当导游。」

点击头像进去看了一眼。

孟长庚。

黄V认证,职业律师。

毕业于ZY民族大学。

29岁,开阳县诚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刑事/民事。

私信谘询丶或加主页置顶绿泡泡。

金胜默默记在了心里。

说不定之后能用上。

时间一晃,很快就临近了9点半。

通往内部的大门被拉开,一位30多岁,挂着两杠一的蜀黍走了出来,目光锁定了翘着腿,坐在椅子上摆弄手机的金胜。

「金律师是吧!我是郭镇海,跟我来吧!」

没有招呼,没有废话,直奔主题。

金胜也没回话,直接起身跟了上去。

内部一间询问室,双方落座。

「麻烦出示一下证件,我需要确认你的身份。」

「好.....」

合理要求,当然配合。

很快,金胜从包里拿出律师证递了过去。

郭镇海接过后随意『看』了一眼,便放到了桌子上。

「你说是刘少波的律师,委托协议有吗?」

金胜再次拿出一份文件道:「当然,我是刘少波所在律所的直属上司。」

「这一份,是由律所出具的证明文件。」

从桌面推过去的同时,金胜再次开口道:「郭警官,既然你这么注重程序,那我倒想问问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丶《治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无论是被传唤询问丶留置丶还是被决定行政拘留,治安所都有法定责任,在24小时之内通知当事人家属,或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