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6章 当时就震惊了(2 / 2)

她就知道,万事皆可『刑』,除非标准未达。

金胜此时话锋一转道:「但是......」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认为,法定夫妻关系中的财产为共同所有。」

「一方骗取共同财产的行为,难以被直接认定为『非法占有』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不构成诈骗罪。?」

「除非涉及赌博丶个人挥霍丶无条件转给第三人.....」

「才有可能被认定为诈骗。」

蒋梦瑶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她不是刑法专业出身,对里面的很多弯弯绕绕完全不懂。

法条是基础,只能让你找到相应对照点。

可真要上手实际操作,你会发现自己连怎么输的都不知道。

金胜这时提起公文包,嘴上继续说道:「在王嫣然这个案子中,如果非要弄个刑事罪名出来,我个人比较倾向于『侵占』。」

「李伟达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诱使王嫣然无条件转移财产,并意图永久占有,这符合侵占罪的特徵。」

「但司法实践中,婚内财产纠纷,通常会先按民事案件处理。」

「如果一方被认定为转移丶隐匿丶欺瞒丶骗取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在离婚时可请求补偿丶少分,或者乾脆不分。?」

「最重要一点,侵占罪属于『自诉』的刑事罪名之一。」

「需要『苦主』自己动起来。」

「而在离婚这种案子中,涉及了『清官难断家务事』丶『一日夫妻百日恩』.....等等之类的因果。」

「你平时那么喜欢追剧,应该看过不少这种类型的。」

「夫妻难免变亲人,情人沦落为朋友。」

「可不管怎么说.....心底始终都有过那么一份『热烈』的回忆。」

「人心本就是这世上最『善变』的东西,一时气愤,并不代表一辈子都会如此。」

「更何况,李伟达和王嫣然两人之间还有一个『结晶』。」

「你要记住,咱们当律师的,只针对委托人提出的诉求来做应对,而不是自作主张的『添砖加瓦』。」

蒋梦瑶认真点头道:「好的金律,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