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张就是传票,抬头是闵行区法院。
原告:映月计算机软体有限公司。
被告:浩腾科技有限公司。
9月19号,下午2点半,民事6庭。
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
原告出具的证据材料清单。
一份游戏外包开发合同。
内容涉及了全部流程。
包括了甲方的制作要求,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合同金额600万。
付款方式则是定金30万,验收合格后支付50%,上线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
金胜接下来看到了一份『转帐记录』。
2023年11月份,下午2点56分,金额30万。
付款方为邱浩宇的个人帐户。
这就有意思了。
要是没有完善的记录,合理的解释,则违反了合同相对性原则。
最后是原告的起诉状,上面明确了合同金额丶违约金丶利息丶诉讼费丶律师费.....全部加起来为802万7116块。
半个小时不到,资料全都看完。
这种民事类的小案子,对金胜来说实在太简单了。
甚至有好几种方法来解决。
「问题不大,还请两位放宽心。」
「但有几个细节部分,我需要询问一下。」
马腾云郑重的回道:「金律师,你问吧!」
「你用于投资的30万,是直接转到邱浩宇的个人帐户上吗?」
「对,我们说好了之后当天就转给他了。」
「...........」
半个小时后,双方签署了委托协议。
看着两人进入了电梯,金胜对着张琴道:「你联系一下原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