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继续发言吧!」
「记住,只要与本案无关的,都不要再说了。」
「真有什么意见,请在庭审结束之后,自行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在范新之看来,这番话说的很有腔调。
只要老老实实遵守法庭纪律,哪怕发言中有一些出格的地方,都是完全能原谅的。
至于把金胜这根『搅屎棍』赶出去,那纯粹是他自己作死。
谁让他不懂人情世故,直接打自己脸来着。
越想越觉得就是如此,还自我认可般的微微点了点头。
张琴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快速瞟了一眼审判席。
继续说了起来。
只是语调不由得加快了几分。
「根据最高法《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提级管辖的指导意见》通知。」
「下级法院对已经受理的第一审刑事丶民事丶行政案件。」
「认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不宜由本院审理的,应当报请上一级法院审理。」
「一:涉及重大国家利益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在辖区内属于新类型,且案情疑难复杂的。」
「三:具有诉源治理效应,有助于形成示范性裁判,推动同类纠纷统一丶高效丶妥善化解的。」
「四:具有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
「五:上一级法院或者其辖区内法院之间,近三年裁判的同类案件,存在重大法律适用分歧的。」
「六:由上一级法院一审,更有利于公正审理的。」
「而本案的案由为『非法强拆』,符合第一丶第三条之规定。」
「本案的性质为『刑事自诉』,符合第二丶第四条之规定。」
「与本案相似之案例,高达25例,追溯时间更是超过5年以上,涉及众多当事人。」
「同时,被告人吴阳荣是台海当地大型房产企业法人,纳税大户。」
「符合第五丶第六条之规定。」
「因此,台海市中院在接到本案起诉资料,经过审查之后,应当向省高院主动申请提级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