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不愧是老姜(2 / 2)

在法庭内,律师怼法官的例子有很多。

但这种1和2的选择题,从来只有主审法官会使用。

而被人反过来的,实属『罕见』。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金胜又一次开了个『先例』。

但范新之能混到现在的位置,那也不是白给的。

怎么可能如此轻易,就被金胜给套进去。

当下摆出法官的威严姿态道:「这位律师,你要清楚,这里是法庭。」

「我作为主审法官,没有义务来回答你的提问。」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你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相关人员回避。」

「我们会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

「现在,请告诉我,你是否需要提出『回避』申请。」

「如果你不回答,我就当你直接放弃这项权利。」

想要避重就轻,利用主审法官的权柄,直接揭过这一话题。

呵呵....

可惜他不知道,金胜要的就是这一点。

有些时候,大家会听到『意见保留』之类的。

但是在庭审的过程中,在特定环节是不能这么说的。

就像现在的『回避』阶段。

你必须明确回答「需要」或「不需要」。

这是有法律规定的。

而金胜这么设计,就是在不换掉对方的情况下,又在庭审记录中,保留了自己的意见。

在之后能成为『攻击』对方的强有力证据。

套路无处不在。

这样一来,既避免了浪费时间,又对范新之做出了警告。

之后的庭审中,他要是有任何偏向对方的言论丶行为,都会被无限放大。

就像他自己说的,这是公开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