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怪我喽(2 / 2)

「就你这脑子,又懂法律丶身手又好。」

「要是破几个大案,妥妥的王牌刑警。」

旁边的小虎也是眼睛一亮,连连点头。

金胜连忙摆手道:「别,我这人受不了太大的束缚,当个律师舒服点,钱多事少,还没有开不完的会。」

相比起有能力的律师,不锈钢饭碗还真不算什么。

国内虽然是『官本位』,但你得看怎么比丶跟什么比。

现实生活中,很多『公检法』机关工作的人,甚至都到了一定级别,最后还不是主动辞职跑来当律师。

金胜除非脑子进水才会有这个想法。

林夏就是随口提这么一嘴,见到金胜都不带一丝犹豫的拒绝,也知道肯定没戏,没必要再浪费感情。

「行了,过来签个字,你就可以走了。」

「.........」

卧槽,无情。

金胜撇了撇嘴,接过笔录看了一遍,顺便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林警官,那个带回来的,你们不去做笔录吗?」

林夏没好气的回道:「还晕着呐!总得先让他清醒了再问吧!」

「你自己下的手,心里没数吗?」

金胜试探性的问道:「那我能等他醒了,顺便看一下他的审讯吗?」

「毕竟我作为受害人,总得知道为什么要杀我,谁在幕后指使吧!」

林夏起身道:「受害人个屁,你连根毛都没掉。」

「行了,该忙什么就去忙,有什么消息我会通知你的。」

金胜有点尴尬的摸了摸鼻子道:「林警官,看你说的,没受伤我就不是受害了?」

「上次那三个小混混,我不也是看完了审讯吗?」

林夏双眼一瞪道:「那能一样吗?你这个资深律师难道不知道其中的区别。别给我嬉皮笑脸的,快走。」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律师在公安机关审讯嫌疑人时并不享有在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