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警方从魏大勇家中搜出的钱,全是一万一沓的散钱。」
「银行是如何认定,这笔钱就是当天叶小婉所提取的。」
「每一沓扎带上面的个人印鉴,只能说明这笔钱是从该银行所取出的。」
「另外从视频中,也没有看到负责取款的业务员,在上面做任何的标记。」
「这是第一个疑点。」
要是这个钱无法被认定为当天所取的,那就表示中间存在其他人,对于魏大勇而言,绝对是非常有利的。
就算凶器上有指纹那又能怎么样,至少犯案动机没有了。
说完这一段后,金胜没让对方进行答疑,直接示意继续播放下一个。
「我们接着看受害人取钱时的装束,她携带着一个黑色的双肩包,身上也并没有穿外套。」
「拿到钱的第一时间,她就把钱给放到了包里,并且抱在胸前出了大厅,防范意识很好。」
「根据警方给出的犯案动机,魏大勇是因为看到钱后产生了犯罪的冲动,继而抢劫杀人。」
「在这,我就想问一句,他是如何看到包里的钱?」
「难道他有透视眼吗?」
「另外,警方在案发现场,并没有找到这个包,以及被害人的手机等其它随身物品。」
「难道又是魏大勇丢弃丶藏匿了吗?」
金胜说完后嘲讽的看了一眼公诉方。
季平信的脸上都已经黑成了锅底。
这是进一步质疑,让第一个疑点更加具有说服力。
同时也会在合议庭法官的心里埋下一颗疑惑的种子,让他们朝着对魏大勇有利的方向去考虑问题。
到了这个时候,林夏给自己准备的东西可以拿出来了。
打脸就要打个彻底。
金胜面向审判席上的几位法官道:「在这个U盘里,一共有6段视频,其中三段是我向金山区检察署申请调取的。」
「刚才播放的,就是其中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