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个案子里,有一个法官参与其中的话,那就有点棘手了。
不说治安局有没有调查的权力,至少是需要上报给领导的。
金胜当然知道里面的弯弯绕绕,注意到了刘队的神色后,心里一动,立马就说道:「刘队,其实我觉得,这个叫庄若夕的法官,不一定参与了沈朝阳的诈骗行为。」
「因为钱数不大,风险却太大。」
「用一个拿着铁饭碗的法官身份,才弄这么点钱,除非是脑子进水了,否则这样的加减法,小朋友都能算得清。」
「其实最大的可能,应该是有人请托了。」
「至于这个人选,我比较倾向于法院内部的人。」
「比如那个调解员,方全安。」
「当然,也不排除还有其他人。」
「所以,目前您就只管安心查诈骗的事就行了。」
「如果真的涉及到了法官,到时候再跟领导汇报,上报检察署不就行了吗?」
刘队也在心里思索了一下,确实是这个道理。
金胜也是趁热打铁的说道:「刘队,眼下同样还是找证据的最佳时机。」
「上午的庭审,我故意没有拿出其它几个点来打,反而专门盯着这笔钱的来源,就是为了引蛇出洞。」
「杜涛几人如果想拿到钱,就一定会找人商量,怎么解决这50万来源的事情。」
「只要有动作,就会有破绽。」
「至少,我敢肯定,他们一定会跟沈朝阳联系的。」
「对方想要破了我这个点,应该会有两个办法来解决。」
「第一,就是伪造证据。」
「因为在上午庭审中,杜涛出示的取款凭证,法官都没有给我看一眼,让我质证,而是直接认定了证据的真实性。」
「这已经是严重的程序违规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原告提交的证据,必须经过被告的质证,法官才能对其效力进行认定?。」
「或许是因为我没有当场拆穿这一点。」
「所以,不排除他们会抱着侥幸心理,再来一次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