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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琼斯,是一个吸血鬼。
当然,在成为吸血鬼之前,我同样是一个普通人。
今天是我成为吸血鬼的第5475天。
在这期间,我杀死过1151个人类……
实际上,成为吸血鬼的最开始,我十分抗拒吸取人类的血液,甚至感到恶心。
我当时也曾天真地想过,成为一个从不吸取人血的吸血鬼。
最初,我认为我可以坚持下去。
但很快,这股坚持便被漫长岁月带来的无尽饥饿所产生的欲望冲刷殆尽。
为了活下去,我开始了狩猎!
也第一次明白了之前我曾厌恶的血液是多么的美味!
直到今日,狩猎变得习以为常。
我以低廉的『服务费用』,吸引那些色欲薰心的人落入我早已编织好的大网。
然后……在他们的绝望与痛苦中,将他们的血液一滴不剩地抽出!
这种事已经成为了我的日常。
只是今天……周围的气氛似乎变得有些不一样。
路灯下,衣着清凉的琼斯挽着一名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
两人衣裳已被雪水浸湿,显然已走了不少路。
——这是琼斯惯用的手法。
远离居住区狩猎,以降低被发现的风险。
「还没到吗?我已经等不及了……」男人看向琼斯,眼中满是欲望汇聚而成的火焰,恨不得在冰天雪地中将琼斯就地正法。
面对男人的猴急,琼斯只是白了他一眼:「再有五分钟就到了,你就再忍一忍…有道是,好饭不怕晚嘛~~」
说这句话的同时,琼斯瞥了眼男人那满是肥油的脖颈,有些克制不住的舔了舔嘴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