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吃肉喝酒(1 / 2)

「这头公猪真大啊,得有250公斤了吧?」

土坡上,张兵用脚踢了踢早已经凉透的野猪,嘴里啧啧称奇。

姜明阳也凑过来看。

公猪体型确实大,鬃毛粗硬,獠牙露在外面,死了都还透着一副凶相。

「大有啥用,要不是怕这畜生发狂,还不如打另一头母猪。」张大勇叹息一声。

公猪虽然体格大,但是肉有股刺鼻的骚臭味,无论怎么焯水丶加多少调料都很难去除。

而且野猪这玩意儿运动量大,体脂率非常低,这就导致它的肉质又硬又柴,不好吃。

母猪要稍微好点,处理一下还是挺受欢迎的。

不过这个年代的人都穷,野猪肉便宜,三四毛一公斤,还是有人愿意买的。

「这两头猪得四百多公斤了,咱咋弄回去?」张兵皱眉道。

这是个眼下面临的难题。

如果没有那条河拦路的话,还可以用树枝做个爬犁拖回去,但现在就是被河给挡住了。

三个人想把这么大的野猪抬过去,恐怕有点费劲,至少得四个人,一人抓一条腿才行。

而他们带的那把刀又太小了,没办法解肉。

张大勇想了想,沉吟道:「先把这两头野猪处理掉,埋起来。」

「明天我去找林场的人借把油锯,我们砍几棵树,在那几块石头旁边搭个桥,这样就能拖着过去了,以后也方便。」

姜明阳表示赞同,眼下也只能如此了。

「顺便再找李队长借下马车吧。」

马车可以留在林子外边,等出了林子用马车拉回去,能省不少力气。

张大勇点点头:「行,就这么办。」

三人开始忙活起来。

公猪本来就被打中脖颈,体内的血都流得差不多了。

张大勇蹲下身,拿着刀尖捅进那头母猪的脖颈,给它放血,然后开膛破肚。

野猪的内脏能吃的部位不多,只有心脏和肝脏味道不错,猪肚也能吃,就是处理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