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的时候,我们直接睡在地上,皮肤和瓷砖因汗水黏在一起,剥开时微微发痛。
正午日光毒辣,食堂闷热难耐,我坐在旅泊明对面看他扒饭,我们俩都满头大汗。
旅泊明或许心里有愧,想不该拉我出来,所以吃得飞快,可是越快越烫,越烫越急,呛咳了两声。
“慢慢吃。”我说,“我不热。”
我仔细地打量旅泊明的五官,舒展、英挺,眉骨与鼻梁的线条形成一个深邃的折角,汗滴聚在那处,很浪荡。薄眼皮下是双多情的瞳,让他可以轻而易举地凭这幅皮相尽情惹事生非。我想我那时差一步就喜欢上他了,但祖训告诉我不能对直男产生感情。
完蛋了,思春期,我还是找个1老老实实谈恋爱吧。
我给O发qq消息:“你说的那个聚会,酒水要多少钱?”
他秒回:“A完也就八十吧。”
八十可不少。我回:“当我没说。”
他过了会儿说:“来玩呗,我就跟他们讲你喝不了酒,不A了。”
“算了吧。”我不想做扫兴的人,合上手机,旅泊明吃完了,他把盘子放回去,回来手里拿了个冰淇淋甜筒。
大品牌,卖七块五一个,相当贵,因此吃的人很少,即使有主要也都是女孩子。
旅泊明把甜筒递给我,哄小孩儿一样。
我第一次吃冰淇淋,和我小时候吃的冰棍完全不同,甚至与那种昂贵的、拿小木勺子挖着吃的三色雪糕也不同,是软的,像半凝固的奶,非常甜,很好吃。
旅泊明凑上来让我喂他,但他有洁癖,我已经吃过了,就此作罢。
“为什么不买两个。”我问。
旅泊明忸怩地说:“我一大老爷们吃这玩意有点娘。”
我无语:“我吃难道就不娘吗?”
旅泊明摇头,盯着我的嘴:“你这小身板在我眼里跟小姑娘差不多,怎么吃都不娘。”
这是又在说我矮了,我不搭理他,却很开心。因为管特么娘不娘,真的很好吃。
第3章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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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我不知道旅泊明和楚楚有没有谈上恋爱,他还是每天喊我吃饭、替我结账。
楚楚偶尔会在下课后找他,而后邀请我们一同吃午饭,我看得出她并不希望我在场,总会识趣地找借口离开。
第一年的秋天,我也渐渐忙碌起来,因为我很需要一台笔记本电脑。
这是我在来到大学前毫不知情的一件事,所以我需要靠打工来补齐这笔意外支出。
此前完成和上交作业时,旅泊明会让我用他的电脑,崭新、灵敏、便捷,绿莹莹的背光灯透露出一种科技感和未来感,它有一个有趣且贴合的品牌名,叫外星人;老K和大岳边试玩边解释,大约意为仅外星人才有资格拥有,它的售价超过五位数。
我不需要这么好的,只要能够正常开机、打字就足够了,我意识到拥有一台电脑有多么方便,尤其是对于我这种需要写作的人而言。
我喜欢秋天多过夏天,辗转于各类兼职,秋风和我一同奔跑在校园里,再不见那些略带黏腻的热浪踪迹,每一口呼吸都爽朗清透。
我也喜欢春天,事实上,我只喜欢这两个不太激烈的季节,夏天和冬天都太难捱了,而冬天又比夏天还要更痛苦一些。因为你总能找到办法躲避炎热,却很难找到办法躲避寒冷,我愿称之为无孔不入。
好不容易的调休周末,我想去学校后面的二手市场看看,苦于实在没有经验,我喊了外星人一起。